张 兴:书记;全面负责党支部工作。
为加强人事处党支部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
1、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学校党政工作要点和人事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