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4】34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2024-2学期重修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科目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12:00-21日20:00。逾期者,不接受补报名。
2.重修科目:20级学生申请重修科目不限学期,21级、22级学生申请重修科目仅限于2024年春季学期全校开设的所有课程。每生限报5门。
二、报名对象
1.课程考核(含考试和考查)经补考仍不及格者;
2.经重修后考核仍不及格者;
3.取消考试资格者;
4.期末考试违纪、舞弊、无故不参加考试者;
5.各类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及格者。
三、重修缴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湘发改价费〔2019〕548号)文件精神,重修实行学分制收费,75元/学分。重修费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收取,完成收齐后统一移交到学校财务处。缴费收据是学生参加重修考试重要的凭证,须学生本人妥善保管。
四、报名方式
学生本人凭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成绩信息”→“重修报名选课”→“报名”,完成重修课程网上报名。学生如遇到挂科无法报名的问题,须在系统关闭前跟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联系,教学秘书核实后,在系统中添加需要重修的课程。学生须完成网上报名和线下缴费,否则不安排重修学习和考试。
五、重修方式
1.跟班重修
重修报名人数低于40的,各院部须将重修学生分流到本学期教学班级跟班学习,同时需统筹考虑学生本人课表和教室座位数等因素。学生原则上应跟班学习,确因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可征求任课老师同意后进行自学,且跟班学习应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2。
2.组班重修
重修报名人数超过40人或因教室座位数限制无法安排跟班重修的,各院部须组建重修教学班,班级人数须控制在150人以内。上课时间应安排在周末或晚上。课时安排须达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1/3~1/2。其中实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由二级学院安排学生随下一年级重修。
3.网络重修
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停开的课程,各院部须安排学生通过网络重修方式进行。学生本人填写《湖南工学院重修课程(网络)申请表》(见附件1)经开课单位审核通过后,开始在线学习,完成作业。课程考核通过线下方式进行。
六、重修考试时间
20级考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具体安排将在考前一周发布。
21级、22级考试时间:2024年6月22日,具体安排将在考前一周发布。
七、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
1.课程考核
理论课程考核采用卷面笔试方式进行。考生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平时考核作为学生参加考试资格认定的依据。实践类课程考核以考查方式进行。
2.成绩管理
重修课程考核后,任课教师负责填写《湖南工学院重修课程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跟班重修课程成绩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老师负责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组班重修课程成绩由任课老师负责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八、其他
1.重修过程中所发生的课时费和考务费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重修考核试卷、答卷、成绩单及网络课程学习材料由各院部自行存档。教务处将组织对全校重修试卷进行抽样检查。
教务处
2024年3月14日
附件:1.湖南工学院重修课程(网络)申请表
2.湖南工学院重修课程成绩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