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1、申请课程免修有哪些条件?如何申请?
因病、特殊生理原因或个别特殊原因,凭有关证明材料可到教务处对体育课等特殊必修课程申请免修免考。免修免考课程不计学分,可选修其他课程补足必修学分。申请流程:学生本人写申请,填写《湖南工学院免修免考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该表申请流程逐项审批,审批完成后一份交教务处,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学生自留一份即可。
2、课程成绩包括那几部分?
课程成绩包括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两部分。平时成绩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课堂表现、平时测验、作业、讨论、未单独设课的实验测试等进行确定,考试成绩主要指该课程结束后考试得到的成绩。
3、课程考试一般安排在什么时间?
按教学行政日历安排,一般是期末放假前3周统一组织进行
4、课程考试有哪些方式?
考试方式有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撰写课程论文、调查报告、实作或多种方式结合等。
5、课程考试前应注意什么问题?
课程考试前应注意:(1)查询本学期所有的考试课程科目;(2)查询每门考试课程的时间和地点;(3)带学生证或者身份证才能参加考试。
6、课程考试过程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1)入场时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得携带手机、记事本、复读机、收录机、有编程及记忆功能的计算器等通讯电子类设备,不得携带未经允许的书籍、草稿纸和其他物品进入考场;
(2)学生领到试卷后,应首先按要求填写本人的姓名等相关信息;
(3)迟到15分钟以上或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按旷考论。考试在进行30分钟后才准予交卷离场;
(4)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5)提前答完试卷的学生,应将试卷和草稿纸一并交给监考教师,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6)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和草稿纸反放桌面,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7、哪些情况取消考试资格?
(1)未办理免听手续,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课程规定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
(2)缺交作业累计达到或超过应交次数(或数量)的三分之一者;
(3)缺做实验累计达到或超过应做次数(或数量)的三分之一者;
(4)课程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合格者;
(5)严重扰乱课堂秩序、抄袭他人作业情节严重者。
8、课程考试不及格怎么办?
对于正考不合格的课程,学校提供一次补考,如果补考不及格者必须参加重修。违纪、舞弊、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必须重修。
9、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课程考试怎么办?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试,须在考试前两周(急病等紧急情况除外)办理缓考审批手续。学生填写《湖南工学院缓考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经所在二级学院分管教学的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否则以旷考论处。
10、课程考试学生作弊如何认定和处理?
(1)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①在考试正式开始前,被发现或考生主动承认由他人冒名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
②闭卷考试时传接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纸条等;
③将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④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与考试内容无关);
⑤威胁考试工作人员或公然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
⑥拒绝、阻碍考试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⑦其他与上述类似的情形。
(2)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①在闭卷考试中,将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笔记、参考资料、字典(含具备字典功能的计算器)、作业本、纸条等文字材料放在课桌内、桌面上或藏匿于试卷下、肢体中;
②将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书写在考场的桌面上、墙面上、座椅上、抽屉内或衣物、肢体上;
③ 考试中途将试卷传出考场;
④使用通讯设备(电子设备)作弊;
⑤ 在试卷、答题纸(卡)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
⑥抄袭或者默许、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⑦利用上厕所或其他机会在考场外偷看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⑧故意销毁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
⑨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答卷答案雷同;
⑩其他与上述类似的情形。
(3)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该课程考试成绩无效:
①考前窃取试卷或标准答案,或考试结束后盗走试卷,或考后偷改答卷或分数;
②由他人冒名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或二人在答卷上互写对方的姓名;
③ 组织作弊;
④已经受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现又因考试违纪要留校察看或以上处分;
⑤其他与上述类似的情形。
11、面向学生的非课程考试有哪些?
主要有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测试等,英语专业学生有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和英语专业八级考试等。
12、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什么时间报名?
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上半年的3月和下半年的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上半年的6月和下半年的12月。具体报名时间由学校根据上级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