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3】185号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沙巴体育加强湖南省普通高校思政课“金课”建设的通知》(湘教通〔2021〕262号)和《湖南工学院思政课“金课”建设要求》精神,为做好2022年立项的湖南工学院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的结项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对象
2022年立项的4门湖南工学院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
二、课程要求
1.课程须达到《湖南工学院思政课“金课”建设要求》中规定的建设要求。
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由于课程内容发生变化,建设内容原则上只涵盖《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21年版)教材“导论—第七章”内容。若课程团队目前已经完成“第八章—第十四章”内容建设,也可将其纳入建设内容进行验收。其它课程建设内容不作调整。
3.各课程团队要将党的二十大精神有机融入到课程建设与应用中去。
4.各课程团队要牢固树立“大思政课”意识,对标对表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拓展课堂教学内容,创新课堂教学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学,不断增强课程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
三、结项验收方式与要求
1.各“金课”建设课程团队按时提交结项验收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交延期的申请报告。
2.将组织专家对各课程的结项验收材料进行评审,经结项验收达到要求的,将正式发文确定为湖南工学院思政课“金课”。
3.确定为“湖南工学院思政课‘金课’”的,课程团队须继续建设与完善,确保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3年。结项验收不通过的课程,取消建设资格,并追回资助经费,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校级思政课“金课”。
4.请课程负责人于2023年10月16日前提交结项材料或延期报告,逾期不予结项。结项材料为:①《湖南工学院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稿。②《湖南工学院思政课“金课”建设课程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2),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及电子稿。③结项支撑材料,包含专题示范教学观摩课、课例研究、教学研讨、专题学习、主题培训和校外交流等6项活动各1次,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本课程建设成果不少于3次,课程教学的案例与资源库,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稿。④课程专题教学设计(教案)、课件,电子稿。⑤课程代表性教学实录视频4堂(“移动”思政课堂至少一堂),电子稿。
每门课程的纸质材料统一装入一个牛皮纸袋,并在纸袋外贴上结项验收申请书封页复印件。结项材料电子稿统一用U盘报送,命名格式为:课程名称+姓名。
联系人:陈晓亮;联系电话:65420;地址:教学大楼807室。
教务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