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3】159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本学期期初补考定于2023年9月举行,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及科目:2023年9月16日(周六)—22日(周五),专业课程补考安排由各学院挂网通知,公共课程补考安排见本通知附件。本次补考不含体育公选课和网络公选课。补考课程的性质、形式与2022-2023-2学期正考相同。
二、补考对象:已报名的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补修考试不及格及申请缓考的学生。违纪、舞弊、取消考试资格和无故不参加考试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须参加重修。
三、考试组织
1.期初补考工作由各院(部)自行组织安排,并做好补考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将经院长签字同意后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学籍考试科。
2.各院(部)统一安排监考员和巡考员,每个考场监考员2名。监考人员须提前15分钟领取考试资料到达考场,开考前须认真核查参加补考学生的身份证或学生证。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应认真负责,不得迟到缺席,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使用手机。巡考员须做好相关考试情况记录。
3.学生须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试卷评阅
1.阅卷时间:2023年9月23日—26日。
2.阅卷过程应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阅卷时出现题目错判、记分错误等差错需要更正时,阅卷老师须在更正处签名。答题纸上得分框处得分改动须由阅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2人签名。课程总得分统计过程中如有改动必须由统分人、教研室主任、开课单位院长(主任)签字方可更改。
3.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作弊答卷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作弊”字样。
五、成绩录入
1.成绩录入时间:2023年9月26日-28日。
2.补考考试课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计分,所有及格课程的成绩均录为“60”分,不及格的按卷面分录入;考查课成绩评定采用五级制计分,所有及格课程的成绩均录为“及格”,不及格的按“不及格”录入。缓考课程成绩评定按正考计分(计入平时成绩)。
3.成绩录入完毕后,及时提交送审入库。录入过程中如有录入信息错误需要更正的,必须填写“课程成绩更改申请表”,经批准签字后方可修改成绩。
4.成绩单用16k纸打印,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各教学单位统一交给学生所在学院整理成册并存档。
六、试卷管理
试卷评阅完成后,各教学院(部)组织教研室主任及相关人员对已批阅的试卷进行检查并存档。教务处将组织对全校补考试卷进行抽样检查。
教 务 处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