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2]143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2-2023-1学期课程补修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科目: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10月10日。逾期者,不接受补报名。
2.补修科目:本次申请补修科目仅限于2022年秋季学期全校开设的所有课程,每生不超过3门。
二、报名对象
2019-2021级学籍异动的学生(含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均应报名参加课程补修。
三、报名流程
1.学生本人填写《湖南工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见附件)提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秘书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告知学生所需补修的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学生所在学院审核申请表→学院教务秘书在教务系统中添加补修学生名单。
申请表一式四份。原件由学院统一报送教务处学籍考试科存档。复印件由学生所在学院、任课老师和学生本人各保存一份。
2.补修课程名单添加流程
考试课程: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补考管理→补考学生管理→补考类型(选择期末补考)→补考学生增加→添加学生所补修的课程信息(添加信息时课程数据来源选择课程总库,考试性质选择补修)。
考查课程: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秘书在开课管理中添加补修学生名单。
四、补修方式
1.跟班学习方式。学生在第一次上课时将完成审批的《湖南工学院课程补修申请表》复印件递交任课教师。学生补修原则上应跟班学习,确因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后部分内容自学。跟班学习应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3。
2.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学业论文)等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由学院安排随下一年级补修。学生应在开课前一周与指导老师联系,并将补修申请表复印件递交指导老师。
3.因培养方案调整而停开的补修课程,由学院确定补修相对应学期内课程性质相近的其他课程。
五、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1.考查课程考核须跟班参加该门课程的平时考核及期末考核。考试课程须参加期末重修考试,成绩按正考计。如课程有不及格的,可参加该课程下一学期期初补考。任课教师须对补修学生进行过程考核,并保存好相关过程考核数据。集中实践环节由学院安排随下一年级的班级进行考核。
2.学生完成补修课程后,由任课教师(指导老师)进行成绩评定,并填写完成的《湖南工学院补修课程成绩登记表》报送学生所在学院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存档并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其中考试课程总成绩比例为平时成绩30%,卷面成绩70%。
教务处
2022年9月2日
附件: 补修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