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院教务〔2021〕180 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的文件精神,对全校在籍学生开展学业成绩预警,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二、学业成绩预警类型
(一)学业预警
每学期正考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当前所在学期达到培养方案应修学分大于1/3、小于1/2者,应给予该生一次学业预警。
(二)留级
(1)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培养方案应修学分的1/2而少于2/3者;
(2)学生达到两次学业预警者。
(三)退学
(1)正考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培养方案应修学分2/3(不含下限);应予以退学;
(2)累计留级2次以上(不含2次)的;
二、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教务系统学业成绩预警统计公式已经设置,各二级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三种类型进行统计计算,核实预警名单。
1、初审:各二级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必须认真核实学业预警名单每个学生的成绩,要告之被学业预警学生本人。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名单,并进行公示。
于2022年2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一并报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科。
2、复核:教务处对全校学业预警及学籍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学业预警及学籍处理情况上报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
3、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名单。经校学籍领导小组审议后,学籍处理名单报校长办公会议1教务处下发留级处理文件和学业预警文件及学生个人的《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
三、各二级教学单位建立学业帮扶预警机制
1、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2、制定帮扶措施
3、开展多种帮扶形式
四、工作要求
1.学业成绩预警是一项常规性和制度性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要实事求是,如实上报,不得漏报、瞒报、错报。
2.时效性: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