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院教务【2021】151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2021-2学期教学工作量复核和2021-2022-1学期教学工作量计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2021-2学期工作量复核
1.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通知本单位教师认真核对《教学工作量汇总表(2021年上半年学校预发)》(附件1)。
2.承担了2020-2021-2学期网络公选课、网络自建课程,2020-2021-2学期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填写《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在职教师)》(附件4)和《教学工作量汇总表》(附件7)。
3.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评阅、答辩的课时由二级学院统一填写《2021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工作量一览表》(附件3)。
二、2021-2022-1学期教学工作量计算
1.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通知本单位教师认真阅读《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以下简称“方法”,附件2),并严格按照计算方法上报工作量(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2.0,各类实验实践课程、大学英语听力课程均不计算人数系数;工号一定要填写正确)。
2.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通知本单位教师按照“在职教师、全职外聘教师、兼职外聘教师”等类别分别填写《在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附件4)、《全职外聘教师工作量计算申报表》(附件5)、《兼职外聘教师工作量计算申报表》(附件6)并上交,切勿填错表格;所有表格包括电子版必须教师自己本人填写,姓名须与教务管理系统排定的课表姓名保持一致。
3.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学时、教学班学生人数(如有跟班重修同学须另附跟班重修学生名单)应严格依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相应的数据计算系数,各教研室、二级教学单位认真审核。2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同一个教学班级同一门课教学任务的还需提供课时分配表。
4.各类实习(除毕业实习)工作量除教师自行填写表格之外,还须以教研室为单位另交实习指导老师指导课时分配表,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
5.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体育专项训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课等,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实践方案,并予以审核。
6.以下课程放至2021-2022-2学期计算教学工作量:2021-2021-1学期网络公选课、网络自建课程,2021-2022-1学期创业基础课程。
7.请各二级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本部门教师按要求计算工作量,将工作量计算表格按工号排序收集装订,并填写好本部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附件7)。
8.工作量的计算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教师应根据计算方法如实申报,不得虚报、错报,各二级教学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
三、材料递交时间及要求
1.2020-2021-2学期教学工作量复核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科810办公室樊凌衡老师处,电话:65181,电子邮箱:191089460@qq.com。
2.2021-2022-1学期教学工作量计算相关材料提交至教务科809邓英伟老师处,电话:68448,电子邮箱: 37619569@qq.com。
3.所有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经由二级教学单位签字盖章)后于2021年11月1日前提交。
教务处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1:教学工作量汇总表(2021年上半年学校预发) 附件2: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
附件3:2021届毕业生毕业相关工作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4:在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
附件:5:全职外聘教师工作量计算申报表
附件6:兼职外聘教师工作量计算申报表
附件7:教师工作量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