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院教务〔2021〕124号
为简化审批流程,加强一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进行教学改革,根据《沙巴体育加强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意见》(院教务 〔2021〕46号),现将2021-2022-1学期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开课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已立项为省级及以上的一流混合式课程和拟开展混合式教学的未立项课程。
二、教学要求
1.混合式课程教学严格按照《沙巴体育加强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意见》(院教务〔2021〕46号)要求进行。
2.线下教学部分需严格按照教务系统中排定的课表授课,线上教学部分不再占用教室资源,任课教师请于9月15日前与教务科樊老师联系并调整课表,删除线上教学时间点。
三、工作量计算
混合式课程课时=线下课时+线上课时,线上和线下课时计算办法如下:
类型 |
课时计算 |
适用范围 |
线下课时 |
计算公式:线下课时=课表学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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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建筑学专业、工业设计专业、会计ACCA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学科基础教育平台和专业教育平台理论课程以及体育俱乐部教学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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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线下课时=课表学时×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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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栏目中课程外的其他所有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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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课时 |
计算公式:线上课时=教学进度计划中线上学时×R
系数:R=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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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课表学时≤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学时;线上学时可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进行分配,也可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时基础上增加;线上学时应为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时的20%—50%。 2.线上教学需留存详细的过程记录,课程结课后需报送到教务处教务科以备查验和计算课时。 |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1.2021年9月13日前,省级及以上的一流混合式课程和拟开展混合式课程教学的任课教师填写教学进度计划,经本部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核,报送教务科(教学大楼810办公室)备案。
2.教学进度计划需写明线上线下教学时间(段)、教学内容、课时等重要信息,备注栏中需进行“线上”或“线下”标注。
五、其它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本部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的开课规划、教学资源、教学进度计划审核与过程管理监控等。
2.教务处负责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审查、课表安排等。
3.教评中心负责对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全过程进行教学督导检查。
教务处、教评中心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