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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务〔2021〕102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沙巴体育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0 号)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沙巴体育拟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类型
1.在建设范围方面,虚拟教研室可分为校内、区域性、全国性教研室。
2.在建设内容方面,虚拟教研室可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教研室等类型。
二、建设级别及要求
1.国家级虚拟教研室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必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2.校级虚拟教研室
(1)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校级教学名师、示范教师或校级及以上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负责人、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负责人、校级及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等教师担任。
(2)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3)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研室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荣誉或立项为“校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4)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三、申报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申报指标一览表
序号 |
二级教学单位名称 |
国家级虚拟教研室 |
校级虚拟教研室 |
1 |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
2 |
1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1 |
3 |
安全与管理学院 |
1 |
1 |
4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1 |
|
5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1 |
|
6 |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
|
7 |
理学院 |
1 |
|
8 |
商学院 |
2 |
|
9 |
设计艺术学院 |
1 |
|
10 |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
1 |
|
11 |
外国语学院 |
1 |
|
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
13 |
体育教学科研部 |
1 |
|
14 |
继续教育学院 |
1 |
|
15 |
工程训练中心 |
1 |
|
16 |
创新创业学院 |
1 |
|
合计 |
4 |
17 |
2.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填报《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一式一份)经由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签字盖章后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于2021年8月26日交教务处教务科(教学大楼810),联系人:樊凌衡(65181),邮箱:191089460@qq.com.
附件: 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沙巴体育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教务处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