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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体育2020级普通本科学生辅修学士学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15日 点击:次


院教务〔2021〕99号

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坚持学生中心,促进个性成长,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与竞争能力,根据《湖南省高等教育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湘教发〔201544号)和《湖南工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实施办法》(湖工学位〔20208号),学校决定2022年面向在校的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开展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及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计划

授予学位

1

工商管理

经管学院

30

管理学

2

会计学

经管学院

40

管理学

3

英语

外国语学院

40

文学

4

安全工程

安工学院

30

工学

5

软件工程

计算机学院

30

工学

二、辅修学士学位的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无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2、全日制在籍在校2020级本科学生;

3、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全部课程学分,平均成绩75分及以上;

4、辅修与主修专业跨学科门类的其它学科门类专业学位。

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在学校公布开设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中选择辅修学位专业。

三、辅修学分

获得辅修学位证书者需修满不少于15门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程(含辅修学位所有的专业主干(核心)课程),最低完成50个学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学分),具体课程和学分由招生学院确定。

各招生专业应在2021722日前完成2020级辅修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务处和招生学院主页上公布,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起开始执行。

四、开课管理

辅修学位人数超过20人单独编班组织教学,报读辅修学位的学生按所编入的班级(统称辅修班级)听课、考核。若辅修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单独组班条件,报名学生可选择其他辅修学位。每个辅修学位每学期开设3-4门课程,在第4-7学期内开完。为避免与主修课程冲突,单独编班上课的辅修课程一般安排在周末或晚上进行。

五、申请程序

1、符合修读辅修学士学位条件的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辅修学位专业,于2021913日前填写《湖南工学院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辅修学位。

2、学生所在学院汇总本院学生填报的《湖南工学院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对申请参加辅修学士学位学习的学生根据报名条件进行初审,交由辅修学院审批。2021924日前各辅修学院将审批的《湖南工学院辅修学士学位申请表》、《湖南工学院本科生申请辅修学位名单汇总表》提交校学位办814办公室龚老师处(电子材料整体打包,发送邮件至531571275@qq.com)。  

3、校学位办对申请参加辅修学位学习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批后,在20211022日前通过教务处主页公布各专业辅修学位最终学生名单,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反馈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本人,由学生本人按程序办理辅修学位有关手续。

如报名学生人数超过专业可接收学生人数,则按第一学年各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辅修学生名单。

4、取得辅修学位修读资格的学生按学校教学管理相关要求参加选课,并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始予以修读。

六、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收1.5个学年的课程修读费用(热门专业学费不上浮)。费用分两次缴纳,第一次在第3学期辅修学士学位名单公示完毕无异议后缴纳2/3,第二次在第7学期开学前缴纳剩余部分。如中途停止修读,学费不退。

辅修课程补考、重修等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湖南工学院学位办

2021715

 

 附件一:湖南工学院本科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实施办法.doc

 附件二、三:湖南工学院普通本科生修读辅修学位申请表、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