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湖工教务【2021】34号
校属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湖南工学院教研教改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10]45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工作,请有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具体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所有2018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课题必须提交结题材料。如不能按期结题者,可写延期结题申请报告,延期结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2018年以后立项的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均可结题。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结题工作,未按期结题的项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削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本年度立项数额。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结题材料纸质档包含:《湖南工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结题报告书》(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1)、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佐证材料(含反映成果的著作、教学方案、论文、实践效果评议材料等)。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用标准文件袋装好,一项目一袋,文件袋的正面须贴好结题报告的封面。
2.结题报告书的电子文档以“课题名称+主持人+教学单位”的方式命名。
3.项目负责人在提供以上材料后,须交由所在教学单位统一填写结题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不受理个人送交的材料。
4.请务必于2021年4月14日前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向小文(教学大楼810);内码:66710,电子邮箱:896753490@qq.com。
附件2:2021年湖南工学院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