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5〕131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人才培养对产业发展的适配度,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学校决定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组建“卓越工程师拔尖创新班”(以下简称“拔尖创新班”)。目前,“拔尖创新班”的总体方案已经编制完成(见附件1),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拔尖创新班”的建设,探索建立具有湖南工学院特色的“卓越工程师”培养模式,培养基础实、技术精、能力强、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与社会责任感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学校工程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经验和示范。
二、工作要求
1.各承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拔尖创新班”的建设工作,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各承建单位要根据学校总体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科学的、可行的、有效的实施细则。
3.“拔尖创新班”需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除思想政治类课程外,其他课程可根据需求灵活开课,如强化外语专业教学导向,加强数学和物理基础等。
4.各承建单位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从各院系选拔一批具有丰富教学经验、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并能承担项目驱动式教学任务的教师担任“拔尖创新班”的授课教师,班主任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老师担任。同时,积极引进校外专家,包括企业高级工程师、行业专家等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校外专家库,根据教学需要,邀请校外专家参与课程教学、讲座、指导学生实践等工作。
5.各承建单位要建立健全“拔尖创新班”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的考核评价,确保培养质量。同时,要加强对“拔尖创新班”建设工作的过程管理,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实施细则。
三、工作安排
1.各承建单位根据学校总体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深入研讨,制定本单位的“拔尖创新班”实施细则,并于7月20日前将实施细则报送至教务处审核。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各承建单位报送的实施细则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各承建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对实施细则进行修改完善,并于8月4日前将修改后的实施细则报送教务处备案。
3.各承建单位按照备案后的实施细则,正式启动“拔尖创新班”的招生、教学、实践等各项工作。教务处将定期对各承建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拔尖创新班”建设工作是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举措,各承建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学校培养沙巴体育优秀的卓越工程师拔尖创新人才。
5.“拔尖创新班”实施细则须提交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稿以“XX教学单位拔尖创新班实施细则”命名,发送至邮箱:jyjg@hnit.edu.cn,纸质档交到教学大楼807室。教务处联系人:王颖,电话:66621。
教务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