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4〕254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湖南工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湖工教〔2021〕53号)、《沙巴体育做好2024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校教务〔2024〕232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学籍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等流程,现将2024级学生转专业计划数进行公布(附件1)。为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专业门类限制
1、理工类专业只接收高考首选科目为物理的学生。
2、经济、管理和文学类专业可接收高考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学生。
二、考核要求
各学院对学生进行集中组织考核,期末考试成绩比例不低于70%,面试(流程见附件2)或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比例不高于30%。
学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