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4〕252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课期末考试时间:2025年1月11日—1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其中大学日语1考试安排见附件2)
马克思主义学院期末考试和重修考试安排表见附件3
各学院专业课考试安排表见具体附件。
二、考试组织
1、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课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二级学院专业课期末考试由学院自行组织,将组考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2、考试期间,监考员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接听手机。擅自调换监考员、迟到、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将按照《湖南工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3、请二级学院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2024-2025-1学期期末安排表(带监考老师)电子版发送到教务处张喻,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阅卷安排
1、期末考试阅卷时间: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19日
2、阅卷要求:
(1)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作弊等答卷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作弊”等字样。
(2)阅卷过程中应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原则。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阅卷过程中,如有更正题目错判、记分错误等,阅卷老师须在更正处签名;如有更正答卷得分框处得分,须阅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2人共同签名;如有更正课程总得分,须统分人、教研室主任、开课单位院长(主任)3人共同签字。
四、成绩录入安排
1、2025年1月20日前各院(部)在教务系统完成成绩录入。
2、成绩录入后,若有信息错误需要更正的,须填写成绩申请更改表,经批准签字后进行更正。
3、成绩单用16k纸打印,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各院(部)统一报送学生所属学院整理成册并存档。
附件1:2024-2025-1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附件1.xls
附件2:大学日语1考试安排表 附件2.xls
附件3:马克思主义学院期末考试和重修补修考试安排表 附件3.xlsx
各学院专业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2024-2025-1期末考试安排.xls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xlsx
电气信息与工程学院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xlsx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x
设计艺术学院 2024-2025-1学期 期末考试安排.xlsx
外国语学院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x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2024-2025-1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x
教务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