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4〕246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为做好2024-2025-1学期重修和补修考试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9日,详见附件1。
2.考试对象:2024-2025-1学期重修报名缴费成功的学生(限参加理论课重修学生)、申请补修的学生(限参加考试课补修学生);其中马克思主义学院重修和补修考试安排与期末考试一起考,届时发具体通知。没有考试安排的请按照重修补修学习安排,自行联系上课老师进行考核。
3.学生参加考试须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及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如有舞弊情况的,将按照《湖南工学院考试违纪舞弊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监考安排
1.监考员须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教学大楼109室)领取考试资料。
2.监考员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不得随意调换、变更。考试期间,监考员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随意走出考场,不得接听手机。擅自调换监考员、迟到、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的将按照《湖南工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差错和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三、阅卷安排
1.阅卷时间: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7日,以课程开课部门为单位到教学大楼109室统一领取试卷。
2.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作弊答卷一律记“0”分,并在成绩单上注明“缺考”、“违纪”、“取消考试资格”、“作弊”字样。
3.阅卷过程中应遵循严格、认真、准确、公正、公平原则。做到“给分合理,扣分有据,宽严适度,标准一致”。阅卷过程中,如有更正题目错判、记分错误等,阅卷老师须在更正处签名;如有更正答卷得分框处得分,须阅卷老师和教研室主任2人共同签名;如有更正课程总得分,必须统分人、教研室主任、开课单位院长(主任)3人共同签字。
四、成绩录入安排
1.补修、重修成绩由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
2.2025年1月15日前各院(部)教务老师在教务系统录完成绩。
3.成绩录入后,若有信息错误需要更正的,须填写成绩申请更改表,经批准签字后进行更正。
4.成绩单用16k纸打印,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各院(部)统一报送学生所属学院整理成册并存档。
五、试卷管理
重修和补修试卷由各院(部)存档保存,届时教务处将抽样检查。
附件1:2024-2025-1学期重修和补修考试安排表
教务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