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4〕237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对2022年立项的微专业建设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估验收范围
本次评估验收的微专业为2022年立项的 4 个微专业(具体名单见附件 1)。
二、评估验收内容
本次评估验收主要考察各微专业的教学与管理团队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资源、教学评价与持续改进等方面的举措与成效。
三、评估验收要求
1.各微专业要充分重视评估验收工作,认真做好专业自评。 学校将在专业自评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微专业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合格的微专业方可继续招生;综合评估不达标的终止招生,并限期整改。
2.各微专业填写《湖南工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自评报告》(附件2),并于12月20日前将《自评报告》(一式1份)交教改与专业建设科,电子稿发邮箱jyjg@hnit.edu.cn,联系人:许斌,610743。
教务处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