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4〕234号
各院(部):
为做好2024年度教学工作量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23-2024-2学期、2024-2025-1学期开设的各类课程(含各类实习、毕业设计(论文)。
二、报送要求
1.教师本人认真阅读《湖南工学院课程教学任务安排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按两学期如实准确填写《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见附件2已修改),并打印一份(上下两学期分开),《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并汇总后上报到本院(部)。
2.各院(部)整理本部门《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附件2),并填写打印本部门《工作量汇总表》(附件3)经本部门院长(主任)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下班前报送纸质版到教务处810办公室,2024年度《教师工作量汇总表》(备注好院部)电子版发送到171824054@qq.com邮箱,联系人:张艳红,电话:61050,舒秋霞:3452026。
三、其他要求
1.《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中姓名和工号务必填写准确,课程学时和上课人数须严格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如实填写,学生人数系数最高不超过2。
2.两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同一个教学班级同一门课教学任务的,需提供课时分配表。
3.混合式课程线下部分按照同类课程计算办法计算,线上部分按照线上课学时*0.5的办法计算。开展混合式课程教学的老师在申报工作量时需同时提交一份课程教学进度计划。
4.对体育专项训练、健康体质测试、实习实训类课程、毕业设计(论文)、社团指导、劳动教育工作量报送,除教师本人填写表格之外,还需以教研室为单位填写指导老师指导课时分配表,由院(部)汇总。
5.重修课程教学工作量在申报表中一起填表报送。
6.教师教学工作量数据填报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教师须认真填报,不得虚报、错报和漏报,各院(部)须认真审核,对故意虚报的情况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