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4】191号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4-2025-1学期补修工作开始启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科目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9日-22日20:00。逾期者,不接受补报名。
2.补修科目:本次申请科目仅限于2024-2025-1学期开设的课程,每生限报3门。
二、报名对象
2021-2023级学籍异动的学生(含转学、转专业、保留学籍或休学后复学等)均可报名参加课程补修。
三、报名方式
学生本人凭学号和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进入首页”→“考试报名”→“成绩管理”→“重修、补修报名”→“活动名称”→“补修”→“报名”,完成补修课程网上报名。
学生如遇到无法报名的问题,须在系统关闭前跟所在学院的教务老师联系,教务老师核实后,在系统中添加需要补修的课程。
已修课程不需要补修的可忽略,学生自行完成学分认定和转换(注1.高学分可认定低学分;2.课程名称、学时学分一致的不需要认定和转换)。
学生须完成网上报名,否则学院不安排补修学习和考试。
四、补修方式
1.跟班学习方式。学生补修原则上应跟班学习,因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后部分内容自学。跟班学习应不少于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3。
2.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学业论文)等集中实践教学课程由学院安排随下一年级补修。
3.因培养方案调整而停开的补修课程、学生选修的小语种,均由学院确定补修相对应学期内课程性质相近的其他课程。
五、补修课程考核方式
考查课程考核须跟班参加该门课程的平时考核及期末考核。
考试课程须参加本学期末组织的重修补修考试,成绩按正考计。考试后课程有不及格的,可参加该课程下一学期期初补考。任课教师须对补修学生进行过程考核,并保存好相关过程考核数据。
集中实践环节由学院安排随下一年级的班级进行考核。
学生完成课程补修后,由任课教师(指导老师)进行成绩评定,填写湖南工学院补修课程成绩登记表(一式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并在“补修成绩录入模块”录入教务系统。其中考试课程总成绩比例为平时成绩30%,卷面成绩70%。
教务处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