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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湖工教字〔2010〕46号)
教材管理是高校保证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一项系统工程,教材管理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教学质量的重要标尺之一。为促进教材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教材的订购和供应,稳定学院的教学秩序,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教材订购管理范围
1、学院计划内本、专科生以及高职生主修和辅修专业教材。
2、各类计划外办班需订购教材,可协助办理。申请订购单位应与教务处签订好订购协议。
二、教材订购计划管理
1、教材供应工作,既要做到及时、足量,又要避免浪费。教材计划按春、秋两季制定,具体订购时间按教学管理工作程序进行。
2、各系(部)应由教务干事负责管理教材订购计划。具体操作:由教研室负责人根据教学执行计划在订书目录上选订教材,并准确填写使用教材的名称、版本、编(著)者、征订代号、数量及使用班级,报系(部)教务干事汇总,系(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后,再报教务处。订单报出后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改。在规定时间外,一般不办理订购手续。
三、教材选用、订购的原则
1、选用的教材必须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高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原则。
2、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3、应优先选用已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教育部各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统编教材或国家各部委推荐的统编教材。
4、经长期使用的优秀教材,在版本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得另选其它版本的同类教材。
5、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只能订购一种教材。如要求订购一种以上,必须说明理由。
6、一般情况下,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原则上只订一届使用量。对内容更新、换版节奏快的教材,应严格控制订购数,一般以一届为限。
7、原教材未使用完以前,不可重新订购同种教材,如数量不足可补足用量。不得因系(部)领导或教师的更换而拒用库存教材;如果由此造成库存教材积压,有关系(部)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因漏订、少订需临时补订的教材,由教研室提出申请,系(部)主管负责人审核后,教材采购部门应联系采购。若采购不到应及时与有关系(部)联系,以便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9、有关教学挂图与磁带、资料室和实验室用资料、学生课外读物等,教务处酌情办理订购与领用手续。
四、教师编写教材的订购管理
1、本院教师根据学院教材建设规划主编或参编的教材,可在教材正式出版前一个学期,向教务处提出订购书面申请,明确使用专业、班级,经教务处批准后,按两届用量订购。
2、未纳入学院教材建设规划,教师自主主编或参编的需作者包销的教材,经教务处批准后,订购办法按一般教材订购办法处理。
五、自编讲义印刷
1、原则上不主张自编讲义。如由于某门课程无正式出版的教材和相应的实习指导书等特殊情况,教师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编写反映学院特色的讲义。但应提前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并报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印刷,交教材室发放。
2、为保证讲义的印刷质量,送印的讲义必须做到字迹清晰、图表和符号准确,并在开课前两个月交印。
3、在同种讲义未使用完之前,一般情况不办理补印手续。
4、入库的讲义必须按期使用,使用完经教材室确认后,由教务处核发编写讲义的工作量。
5、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课程设计任务书等,以及需要复制的教材,需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教务处主管领导批准才能印刷。
六、教师教学用书的领用
1、凡承担学院教学任务的教师、辅导教师凭课程表到教材室免费领取本课程使用的与任课班级学生相同的教材、习题集及参考资料;实验人员凭实验任务书领用实验指导书。
2、教师三年内担任同一门课程时,若教材版本未变,不得重复领用。
七、学生教材领用
1、每学年学生在开学前一至二天内在院财务处交清书籍费后,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学习委员收齐缴费凭证(教材领用单)在规定时间内到教材室领取教材。未缴清书籍费的学生,教材室不予发放教材。每学年末,教材室根据各班的实领教材情况,列出各班教材款的使用清单并结算。
2、必修课教材以班级为单位领取,并按该班缴费人数实额发放;选修课教材凭教务处确定的学生选修名单及缴费凭证发放。
3、遗失教材的补购,由学生本人或该班学习委员持学生证到教材室办理补购手续。教材室根据库存情况酌情处理。
4、因特殊原因增加的教材,须凭有关证明办理领取手续,但已购教材不予退回。中途退学者,不办理退书手续。
5、教材发放后,一般不办理退换手续。但因缺页、白页、错装等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可凭原教材到教材室调换或复印。
6、教材供应时间:开学后前四周全天供应,从第五周开始周一至周四供应教材;周五教材室内务整理,不供应教材。
八、教材室种子书的管理
1、教材室设立教材种子库,凡教材室订购的新教材都留有一本种子书陈列在图书馆教师阅览室,供全院教师开展教学工作时参考。
2、一般情况下,教材种子书不外借。
九、教材(讲义)报废与经济责任
因教学计划变更,教材版本更换等原因,教材无法使用造成的教材积压,由系(部)提出报告,报主管院长批准方可报废。其经济责任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处理:
1、因教学计划变更等不可预测原因造成报废的由学院承担损失。
2、因教材数量达不达教学班人数要求,而又无法配套补齐造成的报废,由学院承担损失。
3、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用库存教材,系(部)坚持另外订购同类教材造成的报废,由有关系(部)承担损失。
4、因系(部)选错教材,教务处买来了而又不能使用且无法处理造成的报废,由系(部)承担损失。
5、因教材室错购教材造成的报废,由教材室承担损失。
十、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教材管理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