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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体育开展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1]204号
2011-11-22 17:30: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部属各高等学校,有关出版社:
根据《教育部沙巴体育“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5号),我部将正式启动“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以下简称“规划教材”)的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规划教材的遴选将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规划教材遴选机制,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规划教材精品战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划教材推荐范围
本次规划教材推荐范围为2006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使用的各种形式的教材。推荐的规划教材须为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推荐范围内。
二、规划教材推荐原则
(一)突出重点。鼓励推荐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基础课程教材、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二)锤炼精品。鼓励推荐长期用于本科教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修订完善的优秀教材。
(三)改革创新。鼓励推荐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的教材。鼓励推荐根据教学需求建设的数字化教材。
(四)特色鲜明。鼓励推荐满足各类高等学校多样化人才培养需求的、特色鲜明的教材。
三、规划教材推荐遴选程序
(一)规划教材推荐
规划教材主要由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推荐,出版社可补充推荐。
(二)推荐材料公示
所有提交的推荐材料将在“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教材网”(以下简称“教材网”)上公示。推荐单位务必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与真实性。
公示期间,如对推荐材料有异议,任何单位(加盖公章)和个人(实名,请提供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可向我司教学条件处反映。
(三)评审、公示及结果公布
我司对推荐的教材进行资格审查后,聘请专家就教材的内容质量、出版质量以及使用效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教材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部批准公布。
四、教材推荐办法
(一)推荐途径及数量
教育部和其他部门(单位)直属高等学校直接向我司推荐,地方高等学校由所属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推荐。推荐教材从本校/本省直属高等学校教师为第一主编、目前用于本科教学的教材中择优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十一五”期间(2006年1月至2011年6月)本校/本省直属高等学校教师主编并出版的本科教材总数的5%。
在汇总、公布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情况后,出版社再进行补充推荐。出版社的推荐数量不超过本社出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数量的2%,推荐指标不足1种的按1种推荐。未承担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出版任务的出版社可以推荐1种。
(二)推荐形式
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丛书)可按单种推荐,也可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按全册/成套/系列整体推荐的,所包含的教材必须全部符合推荐范围要求,推荐时占一个推荐名额,在评审时所包含的教材均达到规划教材标准方可入选规划教材。
(三)推荐方式及步骤
推荐采取网络填报与函报结合的方式。
1.各高等学校于
2.
3.附件1、2、3(均由“教材网”下载,不再印发)经网络打印,主编签字、推荐单位盖章,与佐证材料、推荐教材样书均一式两份,由推荐单位于
五、联系方式
(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学条件处,联系电话:010-66096925;电子信箱:gaojs_jxtj@moe.edu.cn。
(二)全国高等学校教学研究中心,联系人:刘维莉,邓捷;电话:010-58582477,58581448;电子信箱:ghjc@crct.edu.cn。
请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所属高等学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