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校教务[2022】 160号
各二级院部:
课程大纲是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评估课程教学质量和衡量课程教学效果的基本依据。为提高课程大纲的规范性和质量标准,学校现启动课程大纲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要求
所有课程要明确课程育人目标,充分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明确必讲元素、重点难点,优化课程教学设计,突出现代教育技术运用,确保课程育人目标达成。
1.基本要求。要力求文字严谨,意义明确扼要,名词术语定义准确,避免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概念。内容表述上,应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格式规范,包括标题、序号、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等使用。格式与目录符合学校模板要求。
2.课程目标要求。课程目标须包括知识、能力、素质、情感与价值目标,课程目标须紧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毕业要求,确保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指标点相吻合。
3.课程内容要求。课程内容须支持课程目标实现,对标“高阶性、创新性及挑战度”的“金课”要求,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有难度、有深度、有广度。学科前沿、产业前沿、最新科技成果等相关案例明显。
4.教学方法要求。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混合式、探究式、案例式、项目式等教学方法改革,体现覆盖课前、课中与课后的教学策略。
5.课程考核要求。健全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并规范平时成绩的评定依据。
二、评审方式
采取各二级院部交叉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各二级院部课程大纲修(制)订工作领导小组须具体做好任务分工,对标对表,切实做好课程大纲评审工作。评审过程中务必认真研讨、仔细斟酌,同时要加强同专业不同课程内容之间的衔接、整合,避免疏漏和重复。
三、完成时间
各二级院部在9月19日之前安排专人与教务处邓老师联系,并在9月23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形成意见并发送到邮箱37619569@qq.com,评审意见表见附件2。评审完后教务处会将意见反馈给各二级院部,各二级院部根据评审意见组织课程大纲撰稿人进行修改,于9月28日前全部完成。后续教务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合格后定稿。联系电话:68448。
教务处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