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院教务〔2019〕77号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工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17)3号文件)和《2018级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各二级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 2018级学生转专业补充通知如下:
1. 各二级学院各个专业必须有剩余的可转入名额,方可接受拟转专业学生的申请材料。
2.第18-19周 填写《 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教务处主页常有表格区下载,双面打印)交现所在学院负责转专业老师处(见“方案”附件4)。逾期不再受理。
3.第21周
各二级学院转出各学院学生名单(用Excel表格分各学院做,样表见“方案”附件2),交拟转入的接收学院。
4.第21周 各二级学院转入各学院分专业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接收的学生具体名单(电子稿)报教务处(必须用Excel做,样表见“方案”附件2);
5.如转出转入专业课程差异较大,已修课程相差大于等于20学分,须编入转入专业的下一年级学习。有此类转专业学生必须在转专业申请表“个人申请”中注明。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