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院教务〔2021〕3 号
各二级学院:
为了严肃学风,严格学籍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41号)和《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湖工政发[2020]26号)的文件精神,将开展对全校学生进行学业预警、学籍状态清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业预警范围
在校有学籍学生。
二、学业预警与学籍处理
(一)学业预警
每学期正考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当前所在学期达到培养方案应修学分大于1/3、小于1/2者(含下限,下同),应给予该生一次学业预警。
(二)学籍处理
1、留级
凡学生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应予以留级处理:
(1)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培养方案应修学分的1/2而少于2/3者;
(2)学生达到两次学业预警者。
2、退学
(1)正考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培养方案应修学分2/3(不含下限),应予以退学;
(2)累计留级2次以上(不含2次)的。
三、学业预警工作流程
1、初审:各二级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必须认真核实学业预警名单的成绩。要告之每个学业预警学生,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名单,并进行公示。于1月25日前将纸质材料(签字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一并报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科。
注:2019级学生是学分制,重修学分属正考成绩。
4、复核:3月19日教务处对全校学业预警及学籍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并将学业预警及学籍处理情况上报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
3、校学籍领导小组认定:3月22日校学籍领导小组审核学业预警和学籍处理名单,学籍处理名单上报校务会决定。
4、经校学籍领导小组审议后,3月24日教务处下发留级处理文件和学业预警文件及学生个人的《学生学业预警告知书》。
四、工作要求
1、学籍注册、学业预警及学籍处理是一项常规性和制度性的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
2、时效性:请各二级学院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
3、要实事求是,如实上报,不得漏报、瞒报、错报。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