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院教务[2020]137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0-2021-1学期教学工作量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通知本单位教师认真阅读《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以下简称“方法”)(附件1),并严格按照计算方法上报工作量。
2.请各二级教学单位通知本单位教师按照“在职教师、全职外聘教师、兼职外聘教师”等类别分别填写《在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申报表》(附件2)、《全职外聘教师工作量计算申报表》(附件3)、《兼职外聘教师工作量计算申报表》(附件4)并上交,切勿填错表格;所有表格包括电子版必须教师自己本人填写,姓名需与教务管理系统排定的课表姓名保持一致。
3.“人才培养方案计划学时、教学班学生人数”应严格依据教务管理系统中相应的数据计算系数,各教研室、二级教学单位认真审核。2名及以上教师共同承担同一个教学班级同一门课教学任务的还需提供课时分配表。
4.各实习类工作量除教师自行填写表格之外,还要以教研室为单位另交实习指导老师指导课时分配表并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审核。
5.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体育专项训练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课等必须由相关部门提前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交实践方案并予以审核;E时代大学生学习指导、军事理论、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创新创业指导、网络公选课等由相关部门报送教学工作量。
6.2019-2020-2学期漏报教学工作量的此次可予以补报并单独填写《教师工作量汇总表》(附件5)。
7.各二级教学单位及时通知本部门教师按要求计算工作量,及时将本部门教师工作量计算表格按工号排序收集装订,填写好本部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附件5),签字盖章后请于2020年11月9日(星期一)下班前交教务处810教务科办公室,工作量汇总表电子档发邮箱:191089460@qq.com。
8.工作量的计算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教师应根据计算方法如实申报,不得虚报、错报,各二级教学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
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