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院教务[2020]42号
各二级教学单位、任课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在线教学管理,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和要求不降低,现将有关通知要求如下:
1.各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教务系统课表时间进行教学。
2. 确因客观因素无法按照教务系统课表时间授课的课程,任课教师可以根据授课对象的时间适度调整上课时间,并经二级教学单位领导同意后在教务系统中办好调课手续。
教评处将进一步强化在线教学监控,未按课表执行的教学工作量,学校有权不予认定。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