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DEMIC AFFAIRS OFFICE
院教务[2020]31号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对2019-2020-2学期全校教学工作量进行统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算办法:
按照《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见附件1)计算。
二、报送流程:
1.在职任课教师填写《2020年上半年在职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表格》(见附件2),将电子版发至教研室相关负责人(一人只限交一份工作量表格,不得将表格发至不同教研室)。
2.教研室进行初审,二级学院(部、中心)院长(主任)进行审核签字,汇总后由教务干事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材料)。
三、疫情期间网课工作量计算办法
1.混合式课程:工作量=认定学时数×教学班学生人数系数×1.5(仅限上学期已立项的混合式课程)。
2.其他网络开展的课程,一律按照一般课程“标准课时”的计算方法来计算工作量,后续由教务处课程中心认定为混合式课程的,期末工作量核算中再作增减。
三、实习课、实践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报送要求:
1.实习课的工作量除教师自行填写表格之外,还需要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实习指导老师课时分配表。
2.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和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课的教学工作量,各相关部门必须向教务处实践科提交实践方案,并由实践科审核通过。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由各二级学院分配,并向教务处实践科提交分配方案,实践科审核通过。
四、其他要求:
1.所有表格包括电子版内容必须自己本人填写,工号和姓名必须与系统相对应。
2.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教学秘书及时通知本部门的教师按照要求计算工作量,并统计本部门教师工作量汇总表(详见附件3)。工作量汇总表电子档截止于4月17日之前发送到指定邮箱(21403857@qq.com)。工作量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在开学后交教务处816教务科。
3.工作量的计算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各教师应根据计算方法如实申报,不得虚报、错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和教研室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
教务处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