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工作职责
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发展规划与高教研究中心)下设四个科:教学监控办公室、教学评价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与高教研究室,其工作职责分别如下:
一、教学监控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并保证该体系正常有效运行;
2.负责制定、完善教学质量监控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
3.负责监控学校教学运行状况,组织开展各类教学检查工作;
4.负责教育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督导和学生信息员工作;
5.负责收集各类反映教学问题的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至相关学院或有关部门,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6.负责教学事故的监督和处理;
7.配合人事处实施教师教学个人业绩考核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评价办公室工作职责
1.推进质量文化建设;
2.负责制定、完善校内各类教学专项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及评估指标体系;
3.负责制定学校迎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教学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协助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开展校内各类本科教学专项评估工作;
5.负责组织学校教学状态基本数据库的填报工作;
6.负责学校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专业认证工作;
8.根据学校安排,协助做好教学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发展规划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五年规划等阶段性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和执行情况评估;
2.指导学校各专项规划和二级单位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高教研究室工作职责
1.结合学校发展,开展“新工科”“新文科”“硕士点建设”和“产教融合”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
2.根据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趋势,开展政策发布、业务指导、决策咨询与研究等活动;
3.搭建高等教育研究交流平台;
4.广泛收集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资料,编辑《高教研究》并面向全校发放;
5.负责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的发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管理等工作;
6.组织各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申报立项、开题、结题、信息管理、报奖、评奖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