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湖南工学院2021-2022-2学期教学组织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方案。
一、课堂教学的教学质量监控
对课堂教学的监控采用以下方式:
1、校教学督导团、退居二线的处级专职督导、各教学单位二级督导听课、巡课;
2、领导干部深入教学一线看课、走课、巡课;
3、教学、学风督查;
4、二级教学单位日常教学检查;
5、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
6、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学生教学信息员通过每天值班,使用校园教学视频监控系统巡查。
二、混合式课程的教学质量监控
对混合式课程采用以下监控方式:
1、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组织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进行线上、线下课堂听课;
2、查看教学资源使用情况、学生学习效果反馈;
3、查看教师线上、线下答疑辅导、作业批改等过程管理情况。
三、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监控
对其他教学环节的监控采用常规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一)常规检查
1、期初教学检查:第5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教务处、督导团对二级教学单位各专业教学计划落实情况;课程安排、任课老师与教材落实到位情况;学生到课情况;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在相关信息化教学平台的上传情况;教研室工作计划;二级督导工作计划等进行检查。
2、期中教学检查:第11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教务处、督导团对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秩序:如教师执行授课计划情况、实践教学安排等;课堂教学:如教师备课、授课、批改作业、辅导答疑情况;教研教改活动:如听课评课制度落实情况、教研室日常教研活动开展情况等;学风建设状况:如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情况等进行检查。
3、期末教学检查:第19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教务处、督导团对二级教学单位本学期各项教学目标完成情况、课程考核安排情况、期末教学工作总结开展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专项检查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专家对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
(三)实习检查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与教务处利用校友邦后台数据对实习指导过程进行监控。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组织督导团督导成员到部分集中实习现场,对实习场地、实习设备、实习效果等进行全面检查。
(四)二级教学院(部、中心)教学工作评价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学工作评价方案(2021年修订版)》要求,对全校各二级教学院(部、中心)进行年度教学工作评价。
四、要求
1、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于2月25日17:00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时交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803室。
2、二级教学单位要充分发挥二级督导的主体作用,实现本教学单位课程的全覆盖检查。
3、督导在听课后应及时与任课老师进行反馈交流,便于教师持续改进;
4、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及时对教学检查(自查)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做出客观评价;总结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出具体改进措施。
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汇总,并以教学监控与评估简报、教风、学风督查情况通报等形式及时公布、公开。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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