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及思路
一、院督导团成员换届
1、为切实做好我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根据《湖南工学院督导团工作条例》,在第一届督导团成员的基础上,本学年增聘南华大学、衡阳师范学院八名教授为院教学督导团成员。(督导团成员名单见附表1)
2、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以本院离退督导成员(8名)和外聘督导(8名)为主体开展工作(具体见附表2),在职督导适当开展参与教学督导工作,主要精力放在其所在院(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上。
二、督导工作职责
1、加强督导工作的针对性,特别要加强对教务处和各二级院(部)提供的教师名单、新进全职、兼职教师(含企业教师)的督导,指导、帮助其提高理论和实验教学水平。
2、加强实验、实习、实训的教学督导。督导内容包括实验教学的规范性、实验教学文件、实验报告的批阅,实验、实训中心设备、仪器使用登记,岗位日志,实验运行记录,卫生安全登记及卫生状况。
3、督教要查看授课教师的教学文件是否规范、齐备,内容是否与大纲吻合,实际进度是否与教学进度计划一致,评定其教学水平及其对课堂的把控能力。
4、督学要检查学生到课率、迟到、早退情况,查看学生课堂笔记;记录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等不良现象,对班级学生的课堂秩序及学生课堂精神状态进行评定。
5、督导过程中,记录教学设施运行及环境情况,包括课桌、讲台、黑板、教室门窗、玻璃、灯光、多媒体运行、教室卫生等异常状况。
6、指导二级院(部)的二级督导组完善督导工作制度,督促各二级院(部)的二级督导组按计划开展工作,落实期初工作计划。
三、督导工作要求
1、督导团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工作形式可改听课为看课或走课,每节课可随机听、看2-3个班级,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交流、反馈;对发现问题的同一教师可以多次听课,以帮助其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
2、督导工作务求实效,避免形式主义。督导成员对自己的工作务必留下原始记录,每周对教学情况进行总结,于每周五下午书面或电子文档的形式反馈至教评中心,教评中心将及时发布督导报告。
教评中心
2015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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