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
湖南工学院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管理规定 湖工教评〔2013〕7号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学工作的信息反馈,及时了解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情况,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以促进教风、学风建设,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学校决定在学生中聘任教学信息员,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为使学生教学信息员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工作规定。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学生教学信息员制度,在学生与教学管理部门之间建立起“信息反馈通道”,及时了解各学院(部)、专业、班级教学现状,特别是及时收集学生对任课教师与教学管理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不断协调教与学的各项活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学生教学信息员任职条件 (一)思想品德优良,责任感强。有参与教学管理的积极性,诚实公正,敢说真话,能客观公正地反映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三)有较强的观察、分析、综合能力和信息处理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四)有团结协作精神,善 (五)认真履行教学信息员职责,严格遵守岗位纪律。 三、组织机构 (一)教评处负责全校学生教学信息员的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教评处教学监控科负责。 (二)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学信息站,每个学院设站长一名,由各学院学生分会学习部长担任。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原则上每年级每专业一人,可以自荐或所在学院推荐产生,经教评处审核后聘用。 四、学生教学信息员主要工作职责 (一)组织班级同学学习相关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二)反映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包括课前准备、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课外辅导、学业成绩评定等)的意见和建议; (三)及时反映教学事故情况; (四)反映学生到课、听课、实验、实习、作业、考试等学习情况; (五)了解并反映师生对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及保障部门的意见与建议; (六)反映其它认为有必要反映的师德师风问题; (七)协助教评处和各二级学院(部)开展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 (八)参加教评处组织的会议及各项活动; (九)完成教评处布置的其他任务; (十)及时将学校的相关要求和反馈信息传达给学生。 五、工作程序 (一)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五周以前,各二级学院教务办将由学院院长审核后的教学信息员名单报教评处教学监控科,经审核后聘任。 (二)教评处向各教学信息站发放《学生教学信息员信息反馈表》,由各站发放到学生教学信息员手中。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将收集到的教学信息填入《学生教学信息员教学信息反馈表》,并及时上交到本院教学信息站,各教学信息站于每周周末将收集到的表格进行整理汇总后,提交教评处教学监控科。 (四)教评处对信息进行整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或反馈到相关人员或以简报等形式向全校通报。 (五)对教学中的突发事件,教学信息员应及时向相关学院(部)反映,并同时报告教评处教学监控科。 (六)充分利用教评处网站中设置的教学信息员平台,及时客观反映教学信息。 (七)毕业生离校之前,对毕业班级学生单独进行一次教学信息的收集与调查,以全面了解毕业生对学校教学工作及相关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六、管理与奖惩办法 (一)学生教学信息员是学生代表,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支持其工作,并有责任保护学生教学信息员的权益。对故意损害教学信息员名誉或打击报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学校教评处和各学院教学信息站应在每学期开始、期中和期末召开信息员工作例会,以及不定期召开信息站站长会议。特殊情况也可临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并安排有关活动; (三)学生教学信息员任期1年,学生毕业时自动解聘。根据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表现,教评处有权提出更换意见。对任期内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予以解聘。学生教学信息员如中途退出须事先向教评处提出申请。 (四)所有学生教学信息员如能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综合测评加分按教学信息员所在学院学生分会、团总支干部同等对待,依《湖南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之规定给予学生综合测评加分。 (五)教评处每学年根据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发表稿件、工作总结及参加会议情况评选优秀并进行表彰。奖项分设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标兵(不超过总人数的10%)、优秀学生信息员(不超过总人数的20%),学校对获奖学生信息员颁发证书并参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优秀学生干部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七、附则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教评处负责解释。 湖南工学院 二零一三年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