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工教通字[2008]51号
沙巴体育对2007级07-08学年未获得20学分的学生
进行学籍处理的通知
为加强学生学籍管理,确保教学质量,促进学风建设,根据《湖南工学院本、专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湖南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规定:对2007级学生一学年内未能获得该专业教学计划20学分者,本应作退学处理,本着以教育为主的原则,给部分受退学处理而又愿意奋发努力学习的学生提供一次学习机会,经研究决定,凡照上述本应规定退学的学生,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跟班试读,保留学籍一年。
现将2007级一学年未获得20学分的28名学生名单及该生的成绩单下发给各系,请各系认真调查、核对学生信息,及时与学生本人联系,确定该生是否退学或试读,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名,填写《学生自动退学申请表》或《跟班试读申请表》,学生所在系提交学生学籍处理意见汇总报告,于10月18日上交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公示,上报院务会议研究决定,再下发学生学籍处理文件。
湖南工学院教务处
200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