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动各教学院(部)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教学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改革与创新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艺术,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教学氛围,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根据湖南工学院《沙巴体育开展“课程建设年”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湖工教[2014]24号)精神,学校决定举办2014年本科优秀教学奖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
1.本次评奖面向全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且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专职教师。
2.近三年获得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教师必须参评。
3.参评教师由各院(部)自行推荐,推荐人数不超过本院(部)专职教师人数的10%;已获得校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示范教师和教学能手荣誉称号的参评教师不占院(部)推荐名额。
二、 评选时间
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5月1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 评选办法
1.按参评教师的年龄分为两个组别,分组评奖:第一组为年龄在40周岁以上的教师,第二组为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教师;各学院(部)两个参评组均需有人参加。
2.评奖体系含以下四个方面内容:(1)“精彩一课”,要求教师课堂现场教学,授课内容与正在讲授的本科课程进度相符,时间为一个学时,教务处、教评处、教学督导团以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专家等人员组成专家组现场考评;(2)“督导最佳评价”,以校教学督导团日常听评课成绩为评价依据;(3)“学生最满意教师”,采用对参赛教师授课班级所有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的形式;(4)“优秀教案”,要求提供本学期为本科学生授课的纸质教案。
3.评奖计分按权重综合计算最终成绩,确定获奖名单和等级。其中“精彩一课”占总成绩40%,“督导评价”占30%,“学生最满意教师”问卷占20%,“优秀教案”评选占10%。
四、 奖励办法
1.两个竞赛组分别评定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名额为参评人数的10%;二等奖名额为参评人数的20%;三等奖名额为参评人数的30%。学校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等奖4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参照《湖南工学院奖励办法》校级教学成果奖发放标准)。
2.两个竞赛组分别设立“精彩一课”、“督导最佳评价”、“学生最满意教师”、“优秀教案”四个单项奖,每个单项奖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参赛人数的20%设二等奖,奖金分别为300元、200元。(参照《湖南工学院奖励办法》相关条款)。
3.获奖结果将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职务及参评校级及以上骨干、示范教师的重要依据。
4.教师获奖成绩将纳入教学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教学院(部)年度绩效考核评估,按评估指标体系予以加分。
五、其他事项
1.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教学优秀奖评选活动,积极动员组织教师参加,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院(部)内的选拔推荐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
2.请各院(部)于 4月10日前将参赛人员推荐汇总表报送教务处。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赛(手机短码:65006) 向小文(手机短码:66710)
教务处 教评处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