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沙巴体育内涵式发展,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依据省教育厅《沙巴体育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4〕101号)(附件1)文件精神,决定组织2014年度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和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申报工作,并对省级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1、教研教改项目申报指南总体参照省厅通知指南精神,依据沙巴体育具体情况,
所有申报课题要围绕学校打造的 “重基础、重技术、重能力、高素质”的“三重一高”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这一主题来开展,为凝练学校办学特色提供理论和实践支撑。课题申报指南详见附件5。
申请者可依据课题指南确定选题,也可自行确定选题,研究项目限于本科教育(含成人本科教育)层次。
2、本次申报按照分类限额申报原则进行,总体划分为重大委托项目、一般委托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校评审项目)和专项类(出版社资助项目),专项类包括成教专项1项、公外专项2项。各申报人所属部门原则上按教学业务关系归口到相应二级学院(部),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图书馆人员和教务处教评处管理人员申报归口到教学教辅管理组,材料受理为教务处教研科。
重大委托项目、一般委托项目由学校指定研究部门,其他申报人只能选择除此之外的符合条件的一类进行申报,同时申报两类者视为无效申报。
3、项目申请者必须填写《2014年度湖南工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6)一式2份,附件材料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4、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此次不得申报新项目。正高职称的不得申报校级一般项目。
5、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立项,申报的必须是教研课题,不得将科研课题当作教研课题申报。
6、主持省级教研项目自结题起两年内不得申报新的同级别项目,应进一步做好项目成果推广工作,鼓励申报高级别教研教改项目,同时做好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准备工作。
7、专项项目申报、评审归口所在二级学院(部);普通类经二级学院初评按限额向学校申报,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报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后给予立项。
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相关事项
1、2012年省级立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中期报告书(名单见附件5),2013年省级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可视项目研究进度自愿填写中期报告书(附件1)。
2、2009、2010年省级立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见附件6)必须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2011年省级立项项目已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可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1),并附佐证材料。
3、未上报中期检查材料或未按期结题的将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削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本年度校级、省级立项数额。
4、依据通知精神,所有截止到2009年度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和所有2011年以前立项的校级课题须提交结题报告,具体未结题项目名单分别见附件3和附件2。否则,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本次提交的申请书。
5、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到全省各校抽查教研教改立项项目具体实施情况,望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切实作好课题研究工作,指导推广课题成果应用,迎接省教育厅的检查。
三、其他事项
1、项目研究时间:本科教育研究项目不超过4年,专科教育研究项目不超过3年。
2、本次项目申报各部门要广泛发动一线教师积极参加,推荐的项目中教学一线教师(无行政职务)的项目应占三分之二以上,否则不予受理。
3、各学院(部)统一将项目申请书及电子文档、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报告书、结题材料(含佐证材料)和项目申报汇总表(盖好公章)及电子文档(附件7)收集,于2014年4月28日前送至教务处2106室(不受理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樊凌衡
联系电话;65181
E_Mail:191089460@qq.com
附件1:沙巴体育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4]101号)
教务处
201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