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学院教研教改课题立项与管理办法》(湖工教[2010]45号)文件精神,请有校级教研教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2年立项的教研教改项目此次必须递交结题材料,如因故不能结题的,需递交延期结题申请报告。否则我们将对项目予以撤项并追回项目经费;
2、结题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湖南工学院教研教改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并附相关的附件材料;
3、请将结题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交至教学大楼810室。联系人:樊凌衡,内码:65181,电子邮箱:191089460@qq.com。
教务处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