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全面推进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为鼓励沙巴体育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进一步提高沙巴体育科学研究水平和影响力,现组织申报湖南工学院重大培育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育宗旨
通过2~3年的培育,能够获得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横向课题(社科资助经费50万以上、自科资助经费100万以上)立项,并培育一批优秀的科研团队。
二、遴选与培育原则
公平竞争、择优立项、严格管理、铸造精品。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请者必须是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学术造诣高、组织能力强、在所申报领域已取得一定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研究内容未获得国家级项目资助。
2、项目组成员的研究方向要与研究内容相匹配,鼓励跨学科研究和联合校内外相关专家,以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项目研究工作。
3、立足学科前沿,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基础理论和实践问题为目标导向,符合国家科研发展战略要求。
4、研究目标明确,学术思想新颖、研究方法创新,研究方法合理可行,与国家、省内各类重大科研计划方向衔接紧密。
四、项目期限与经费资助
1、培育项目的执行期为两年。自然科学类资助7项,人文社会科学类资助3项。资助经费5-8万元/项。
2、培育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通过学校立项评审后,拨付总资助经费的百分之五十;项目结题后,再拨付余下的百分之五十。
3、培育项目的经费从“2017年学校双一流建设经费”专项经费中划拨。经费的使用严格遵照《湖南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湖工科[20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与管理
1、项目获准立项资助后,实行有效的追踪问效制度;获资助者所在单位为项目共管单位,要为研究者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并督促研究者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对于项目执行或完成不好的单位,学校将核减该单位同类项目数量直至停止对该单位项目支持。
2、项目获准立项后,要求每个项目设立两个及以上子课题,子课题资助经费每项不少于1万元,子课题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指定,科技产业处核准。
3、获得培育项目资金资助的项目主持人不得替换。如因各种原因,主持人不能继续履行实际职责的,则中止资助。
4、项目负责人应按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不合格者,学校缓拨或停拨后续科研经费。立项批准后应尽快做开题报告,获批3个月未开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学校将撤消该项目,并收回全部经费。
5、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延长项目研究期限,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由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报科技产业处审查同意后方可延期结题,延期最多不超过12个月。延期后仍不能完成者,不再给予结题验收。
六、结题要求与成果形式
1、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争取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横向课题(社科资助经费50万以上、自科资助经费100万以上)等重大科研项目1项,视为自动结题。
2、项目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中任意二项视为研究任务完成:
自然科学类:
(1)培育项目进入国家级项目会评或答辩程序;
(2)培育项目获批省部级项目立项;
(3)项目负责人及子课题负责人在sci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篇(1篇sci1区对等3篇,1篇sci2区对等2篇,授权1项发明专利对等1篇),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cscd核心期刊论文可抵一篇sci。
(4)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1项(注:有效排名),或获得以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1项(注:奖项排名第一)。
社会科学类:
(1)培育项目进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中长期重大专项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选题指南并进入答辩程序者(无答辩程序的,进入会评环节);
(2)培育项目获批省部级项目立项;
(3)项目负责人及子课题负责人在cssci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5篇(至少1篇cssci核心),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篇(专著一部抵一篇c刊,并最多抵2篇)。相同研究方向或与研究方向密切相关的科研成果获评省级及以上智库成果或被省领导批示,或被省级机关采纳可抵1篇cssci论文。
(4)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项(注:有效排名),或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年度统计报表”罗列的以社会力量设立的科研成果奖1项(注:奖项排名第一)。
七、结题验收结果及公示
结题与验收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未合格者或逾期不结题者,冻结正在使用的经费和追回部分经费,不再给予资助该类项目。
八、申请材料要求及申请日期
1、湖南工学院重大培育项目申报参照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和2017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2、申请者需提交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申请书由各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单位意见栏,行政人员按照学科归属相关学院),各学院科研秘书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填写《2017年度校级重大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通知附件),纸质登记表加盖二级学院公章,统一上报科技产业处,同时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科技产业处邮箱:78231943@qq.com,原则上不受理个人申报。
3、申请截止日期:2017年12月18日(星期一)
九、科技产业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 丹 于文惠
联系方式:63587 65516
电子邮箱:78231943@qq.com
科技产业处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1、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