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各部门: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沙巴体育精神文明建设,全面优化“三全育人”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湖南省文明校园的复评,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开展文明学院、文明处室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平时常态化工作,注重创建实效,面向全校各教学院(部、中心)、各部门,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对为学校文明创建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2.文明学院、文明处室的评选工作采取自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对照考核标准(附件1)实施自查,符合条件的向校党委宣传部提出申报申请和提交自评报告;评选将采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考核。
3.文明学院、文明处室的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对评选出的单位授予“文明学院”“文明处室”称号。评选实行年度复查制度,由校党委宣传部组织复查,复查合格的继续保留荣誉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撤销文明学院、文明处室称号。
二、评选范围
文明学院、文明处室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教学院(部、中心)和党政管理机构、教辅机构、科研机构等学校设置的二级机构,一般按照不超过设置机构总数的30%的比例评选,2024年评选文明学院不超过5个,文明处室不超过8个。
三、评选条件
1.参评学院处室坚持组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和宣讲工作,学习和宣讲效果好。
2.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良好效果。
3.能够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展工作,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部门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工作绩效显著。
4.自觉组织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教育;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保持良好工作秩序。部门及部门人员无违纪违法现象,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5.参评单位内部及所属区域卫生清洁、整齐、美观,办公用具摆放有序,地面、墙面、窗户干净整洁。部门人员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节约意识,遵守社会公德。
文明学院、文明处室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
1.参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被判刑的;
2.参评部门人员在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造成影响的;
3.参评部门人员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参评部门发生安全事故或刑事案件造成人员伤亡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或者发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拒绝承担或未完成文明创建工作任务或出现较大失误影响创建工作进展的,创建活动平均参与率不到70%的;
6.其他对学校形象造成影响的其他事件。
四、申报程序
各教学院(部、中心)、各部门对照附件《湖南工学院文明学院、文明处室考核标准(试行)》要求开展自查,形成总结报告,提供特色佐证材料(如获奖证明、新闻报道、各类重大成果等)。6月10日前,各教学院(部、中心)、各部门将申报表、总结报告、特色佐证材料等材料(各3份)报送党委宣传部1209室(联系人:李琪老师 联系方式:61157),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73580990@qq.com。
五、评选程序
1.资格审查。党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教学院(部、中心)、处室一票否决六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2.检查考评。学校组织考评组,对通过申报资格审查的学院、处室进行实地察看、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汇总考评情况,提出学校文明学院、处室候选名单,报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
3.公示表彰。学校党委会研究审议学校文明学院、处室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对师生意见较大的候选学院、处室,党委宣传部进行复查,经查属实的,取消评选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学院、处室候选单位由学校命名表彰。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认识推荐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把推荐评选工作作为推动湖南省文明校园复评工作的有效抓手,精心组织实施,不断提升部门综合治理能力和办学水平。
2、坚持标准,择优推荐。对照文明学院、处室标准,严格推荐评选程序,做到公开透明、严谨有序、好中选优,真正把创建基础扎实、工作成绩突出、具有示范作用的学院、处室评选出来。
3、全员参与,注重实效。聚焦基层所需所盼,及时回应和解决师生的合理诉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干部职工有沙巴体育获得感、幸福感,形成人人重视创建、参与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良好氛围。
附件1:湖南工学院文明学院考核标准(试行)
附件2:湖南工学院文明处室考核标准(试行)
附件3:湖南工学院文明学院(处室)申报表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