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确保学校党建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疫情防控期间须完成的党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科学有序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确保组织生活不停顿
1.确保“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在保证广大党员群众身体健康、坚决执行学校沙巴体育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现代化手段,科学有序、精简高效地开展组织活动。
“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和学校党委有关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和岗位实际,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工作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重点研究本支部党员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解决师生在疫情防控和工作学习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适当开展主题志愿服务等,积极参与学校、社区等疫情防控工作。
本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须在3月5日前完成。
2.加强理论学习。全体党员要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红星云、湖南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有效开展线上理论学习。
3.加强对线上组织生活开展情况的指导检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建立有效机制,要按照支部“五化”建设要求开展组织活动,同时做好线上会议人员的签到管理,坚决杜绝松散现象。对各支部线上党员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的开展情况要及时进行指导检查,对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要确保线上组织生活的质量和实效。
二、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1.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确立、备案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入党申请人谈话、确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等可以采取线上方式开展,线下要做好相关记录。要特别关注入党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在校内外参加各种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发展火线入党。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工作。要逐个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定期向联系培养考察人汇报的有关情况(汇报可通过线上方式完成,但要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按时提交思想汇报(可先交电子稿,开学后补签字)。联系培养考察人要及时关注被培养人情况,按程序及时做出培养考察意见,并在返校后及时将培养考察意见补录到相关材料中。
3.做好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学校团委要按正常安排完成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工作;学校党校和各分党校要按正常安排完成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如果届时仍未开学,所有培训均在线上完成。
4.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特别突出的师生员工,如果提出入党申请,可以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发展火线入党。
三、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
1.述职准备。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对照职责要求,围绕述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在党支部内征求意见,通过QQ、微信等网络平台报二级党委(党总支)审核。
2.向支部党员大会述职。通过学习强国、微信群、QQ群等平台的会议、视频、语音功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接受党员评议,二级党委(党总支)联系支部的委员也应参与指导。
3.向二级党委(党总支)述职。通过学习强国、微信群、QQ群等平台的会议、视频、语音功能,党支部书记进行线上集中述职,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人点评,党支部书记接受与会人员评议。
4.评定等次。如果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评定等次,本项工作可在开学后三天内完成。
5.工作要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要在开学后一周内形成专题报告,并上报至党委组织部。
四、其他党建工作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到所联系支部上党课的工作。
2.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基本情况上报工作(电子稿)。
3. 2019年度党员积分汇总上报工作(电子稿)。
4、2019年下半年发展党员与党员转正材料备案工作(电子稿)。
5.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资料汇编工作(电子稿)。
6.二级党委(党总支)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备案工作(电子稿)。
7.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中述职报告(电子稿)和PPT的上报工作。
8.每月党费的收缴工作。
9.各党支部、二级党委(党总支)主题教育相关档案的整理工作。
10.为迎接政治建设巡察所安排的各项任务。
党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