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巴体育

> 辅导员之窗 > 正文

沙巴体育组织评选湖南工学院第六届“模范辅导员”、“十佳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9日 编辑:刘静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选树先进典型激发辅导员、班主任育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湖南工学院模范辅导员评选办法》、《湖南工学院“十佳班主任”评选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评选第“模范辅导员”和“十佳班主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模范辅导员参评对象

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满两年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脱产进修学习超过6个月(含6个月)者不参加当年度评选。

2、“十佳”班主任参评对象

现任班主任且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两年及以上者。

二、评选条件

按照《湖南工学院模范辅导员评选办法》(湖工政发〔2014〕5号)及《湖南工学院“十佳”班主任评选与奖励办法》(湖工学〔2016〕10号)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者书面申请并填写“推荐审批表”交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审批表”等材料于12月12日前交学生工作处刘静老师。

2、学生工作处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按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表彰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务会审议、下文

四、推荐名额分配

1、每个学院推荐“模范辅导员”1名。

2、每个学院推荐“十佳班主任”2名。

五、相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全体辅导员及班主任认真学习《湖南工学院模范辅导员评选办法》(湖工政发〔2014〕5号)、《湖南工学院“十佳”班主任评选与奖励办法》(湖工学〔2016〕10号)、《湖南工学院辅导员工作规定》(湖工党发〔2018〕35号)、《湖南工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量化考核实施办法》(湖工学〔2018〕3号)、《湖南工学院班主任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湖工学〔2016〕9号等文件。

2、加强宣传教育和正面引导,公开公平公正评议和推选。

3、各二级学院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各种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一份由各二级学院存档备查,一份交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1911月29

附件:1、湖南工学院第“模范辅导员”推荐审批表

2、湖南工学院第“十佳”班主任推荐审批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