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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体育做好202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6日 编辑:袁野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沙巴体育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229号)及《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工学字[2020]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沙巴体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当年由专科学校升入本科学校(专升本)的学生,作为新生对待,不具备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资格。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属于学校本年度认定并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生活俭朴。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优秀,并且属于学校本年度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应是校二等(含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

(二)国家助学金

1、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都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要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原则上获得资助。

2、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受校纪处分或治安、刑事处罚的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属于学校本年度认定并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生活俭朴

二、指标和经费安排情况

(一)各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情况表

学院

人数

国家励志

指标

国家助学金指标

安全与管理工程学院

2106

58





助学金指标名额待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束以及省中心下发“七大类”人员情况比对后再行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539

42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188

60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1163

3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313

64

理学院

653

18

商学院

2707

75

设计艺术学院

973

27

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

2078

57

外国语学院

1182

33

智能制造与机械工程学院

2693

74

总计

540


注:1.此表中学生人数来源为各二级学院填报的湖南省资助系统数据;

2.省资助中心本年度下达沙巴体育指标总数为540名,按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

三、报送时间及材料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1021日前,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料在湖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上报,并将盖章纸质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助学金。1030日前,国家助学金资料在湖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上报,并将盖章纸质档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材料清单

1、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附件1):国家励志评审报告;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优秀事迹简介表;公示材料(网上打印盖章)。

2、国家助学金材料(附件2):国家助学金评选报告;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表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统计表;公示材料(网上打印盖章)。

四、工作要求

一)评审拟推荐学生名单应在院系范围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周六周日等法定节假日不算公示时间)。

二)表格统一使用资助中心通知的附件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汇总表请学生确认信息并签名,特别注意学生姓名、入学年月、学制要准确无误,避免错误的信息给后续的工作带来不便。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评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细则并安时间节点完成报送

四)评定过程中要执行“三公示”:班级、学院、学校三个层级公示。

五)各二级学院要做到个严禁”:严禁因任何主观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遗漏;严禁在资助对象评定过程中搞平均主义、轮流坐庄、优亲厚友、拉票、受贿或设置任何附加条件;严禁公示和泄露受助学生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敏感隐私信息;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学生资助资金;严禁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学生索要资助金或保管学生银行卡。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报送邮箱:422696137@qq.com

联系人:袁野、罗心阳

联系电话:0734-3452136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材料

附件2:国家助学金材料


学生工作部(处)

2022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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