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5日 编辑:袁野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工作管理办法》(湖工学〔2021〕3号)的要求,学校将于4月份开展学费减免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过硬;
2.自觉遵纪守法;
3.学习勤奋,学习态度端正;
4.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5.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必须是沙巴体育认定在库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当予以减免者;
(2)残疾、孤儿、低保等有特殊困难者;
(3)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二、减免程序
1.申请。符合减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辅助材料。
2.审查。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对申请减免学生的材料进行评定和审查,拟定减免学费的具体人选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严格公示,公示以后报学生工作部(处)。
3.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提出资助建议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公布。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园网站上公布。
5.发放。财务处按学院确定的减免学费学生名单进行学费减免。
三、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工作管理办法》(湖工学〔2021〕3号)制定本学院的评定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4月8日前上传学院网站。
2.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3.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确保真正困难学生受助,做到宁缺勿滥。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4月15日前将《评审情况报告》、《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见附件1)、《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见附件2)、推荐学生辅助材料(包含学生成绩单)送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学大楼612)。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021471820@qq.com。
联系人:袁野、吴冰玉 联系电话:0734-3452136
附件1: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汇总表
附件2:湖南工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申请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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