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9日 编辑: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沙巴体育开展学校及学校组织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等情况摸查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2]30号)要求,决定对2020年9月以来学校及学校组织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等情况开展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了解学校组织购买校方责任险情况;对违规推销商业保险、收取保险佣金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维护学生家长权益;全面调研通过保险机制解决学生、校园安全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思路,为建立健全学生综合保险机制提供一手资料和意见建议。
二、摸查工作重点内容
(一)违规推销商业保险。2020年9月以来是否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主动或由学校及家委会协助进校设点推销,违背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学校代收或以家委会名义收取商业保险保费等情况。
(二)收取保险佣金等。2020年9月以来是否存在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假借佣金、捐赠费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向教师个人、学校、教育部门、教育基金会或其他指定的有关单位、个人支付财物情况。
以上情况请汇总后填报附件1。
(三)校方责任险有关情况和其他商业保险人数摸查有关情况。
以上情况请汇总后填报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3月18日,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规问题,必须如实上报(联系人:任静,学生工作处902室;邮箱:1581406644@qq.com)。
2、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摸查调研,务必确保数据真实准确,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
附件:
1.2020年9月以来学生商业保险有关情况自查自纠报告表
2.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校方责任险、其他商业保险调研情况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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