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5日 编辑: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选树先进典型,激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决定组织评选第七届“模范辅导员”和“十佳班主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1、模范辅导员参评对象
评选周期内,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满两年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脱产进修学习超过6个月(含6个月)者不参加当届评选。
2、“十佳”班主任参评对象
评选周期内,现任班主任且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满两年及以上者。
二、评选条件
按照《湖南工学院模范辅导员评选办法》、《湖南工学院“十佳”班主任评选与奖励办法》规定的各项条件进行评选。
三、评选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者书面申请并填写“推荐审批表”交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处)进行校内评选。
2、学生工作部(处)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按程序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提出拟表彰名单,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下文。
四、推荐名额分配
1、每个学院推荐“模范辅导员”1名。
2、每个学院推荐“十佳班主任”1名。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院要组织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公开、公平、公正评议,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2、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各学院要对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利用线上线下平台,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3、及时提交评选推荐材料。各学院按文件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于2月28日前将学院公示材料、参评个人“推荐审批表”和个人事迹佐证材料等,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一份提交至教学大楼901室,电子版发送至425008697@qq.com,联系人:刘静(短码65655)。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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