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5日 编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2022年度学生工作要点,遵循“严格、精准、务实、提升”工作方针,结合阶段性实际工作,现将1月份学生教育管理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日常管理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继续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每天上午10点前报送“日报告”数据,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引导学生假期要错开出行高峰期,尽量少去人群聚集的地方,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提倡用网络视频等方式传递新年祝福;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进展,从官方主流媒体了解最新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2、做好2022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严格按照《湖南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试行)》(湖工政发〔2021〕7号)制定本学院的评定工作方案,并于2022年1月10日前上传学院网站;2022年2月24日17:00前报送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相关材料;2022年2月28日17:00前报送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
3、开展学风建设工作。各二级学院在开学第二周开始进行学工系统巡课并于本周五下班之前将查课结果发送到指定邮箱;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一院一品”活动,制定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风建设文化活动。
4、学工系统试运行。待新系统正式运行后,按提示完成以下任务(注以下2-4项目前只能从手机端进入):个人信息,其中红色、黄色、橙色为必填项目;每日打卡(即防疫日报,需每天都要打卡);离校轨迹(本学期离校后完成);疫苗接种情况反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5、学生假期管理及开学时返校组织安排工作
二、国防教育工作
1、做好后续征兵报名人员的体检、政审、复检工作。
2、继续做好征兵宣传及服务工作。
三、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寒假前:新住宿系统录入及更新工作;1月7号之前完成资产变更和核对数据;完善审核评估任务材料。
寒假:资产清查之无条码资产及报废资产;协调二级学院再次核对住宿系统数据。
开学前后:零星宿舍的整合;第二周开始辅导员下寝统计及晚归统计,第三周开始文明宿舍检查,第四周开始第二次学习型宿舍检查;下学期第二周核查资产清查数据并提交纸质版附件;协助后勤、资产统计宿舍资产缺失、损坏等情况,协助后勤做好疫情防控宿舍消毒等工作。
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1、依托易班平台,组织开展寒假“打卡积分、共享悦读”读书活动,充实学生寒假生活,提高学生文化素养,汲取向善向上的精神力量。
2、发布《湖南工学院第十一届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预通知》,各学院积极组织辅导员做好竞赛准备,重点加强理论学习和班情熟知。
3、根据《湖南工学院辅导员工作规定》、《湖南工学院辅导员职业能力量化考核实施办法》、《湖南工学院班主任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准备工作。
4、根据辅导员、班主任履职情况,做好湖南工学院第七届“模范辅导员”、“十佳班主任”评选准备工作。
五、资助工作
1、做好2021年“慈善进校园-情暖回家路”活动的审核报送工作。要求各二级学院配合资助中心完成资助学生的审核,收集资助对象购买车票的相关佐证信息备查和资金发放。(1月-2月)
2、做好“资助育人”系列活动--优秀学生先进典型材料报送。要求二级学院1月7日前配合资助中心完成资助育人材料的撰写及报送,每个学院1-2个典型。
3、做好“资助育人”系列活动--《讲好身边的资助故事》。要求二级学院以“感恩教育、诚信教育”为主题,挖掘身边资助小故事,以演讲的形式开展比赛。2-3月份学院内部选拔推荐,4月份全校决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做好校内勤工助学相关工作。要求二级学院配合资助中心做好校内勤工助学调研工作、岗位设置、学生选拔相关工作。(2月-3月)
六、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1、收集整理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材料。主要包括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相关材料、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相关材料、各学院特色成长辅导室相关材料、大学生心理健康教研室相关材料。
2、更新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制度文件。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沙巴体育加强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湘办发〔2020〕12号)、《加强新时代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湘教工委发〔2021〕2号)文件精神修订《湖南工学院沙巴体育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实施意见》。
3、做好寒假网络心理咨询值班服务。安排好假期咨询值班,依靠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心理咨询服务。
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案修订完善。为进一步优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组织教研室相关教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案进行修改完善。
七、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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