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6日 编辑:袁野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2021年度学生工作要点,遵循“严格、精准、务实、提升”工作方针,结合阶段性实际工作,现将10月份学生教育管理的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1、开展专题理论学习培训
10月21日,组织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学工部(处)、武装部、团委全体成员,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专题理论学习培训,提升队伍政治理论水平。
2、开展学生工作业务学习
10月14日,组织各二级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开展“大学生资助工作实务”圆融沙龙,提高资助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10月28日,组织全体新生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查实务”圆融沙龙,提高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效率。
3、开展新进辅导员入职活动
10月29日,开展宣誓仪式暨导师聘任仪式,建立新进辅导员导师库,2021年度新进辅导员导师选拔及2020年度辅导员导师验收工作,举办新进辅导员宣誓入职仪式。
4、选派辅导员参加教育部网络培训
10月10日至12月10日,选派新进辅导员、新任职副书记、新任课心理健康教师共计11名同志参加“2021年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网络培训班”,要求每人每月应完成30课时。
5、开展 “同上一堂课”微课评选
10月7日至11月10日,发布主题微课通知,征集微课视频作品,开展优秀作品评选与展播。
6、做好易班网络思政教育
10月10日,提交九月新生入学活动开展情况材料,抓好新生入学教育方案落实成效。
10月1日-12月20日,组织学生登录普法网站做好全国“宪法卫士”学习,每个学院不低于60%的学习率。
10月4日-30日,完成线上军训补考(15日前完成)、统分及军训成绩认定、《学生手册(2021版)》线上考试成绩认定。
二、学生日常管理
1、继续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
每天上午10点前报送“日报告”数据,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重点做好学生封校期间的请假手续、违纪处理等相关工作。
2、开展学风建设工作
各二级学院持续开展文明督导工作,安排值班学生每天早上7点55至8点35在各楼栋主要入口进行文明督导;各学院抓好课堂考勤,做到有记录;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一院一品”活动,本月开展至少1项学风建设主题相关文化活动。
3、做好评优评先工作
10月10日前报送2020-2021学年学生评先评优相关材料,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工作。
4、更新与完善学生管理系统学生信息
10月22日前做好学生管理系统中学生信息的完善与更新。
加强对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
完成2020-2021学年新疆、西藏籍在校学生情况统计(具体要求以省教育厅的通知为准);持续摸排重点关注少数民族学生的思想动态,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本月各学院开展1次少数民族学生座谈会。
三、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1、做好日常心理危机预警对象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假期前后、季节变化之际乃心理问题高发之时,二级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勤下宿舍、勤入班级,随时掌握预警对象的行为状态和心理动态,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估、早控制,每周五下班前及时报送危机预警周报电子版及纸质版,每月30号下班前及时报送本月一级库学生月报追踪表电子版及纸质版。
2、加强2021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工作。
2021级学生刚刚入校,适应不良现象较为普遍,二级学院应通过各种形式帮助他们提高心理健康意识,教育他们一旦发现身边有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老师、心理中心、保卫处等相关部门反映。
3、加强各二级学院成长辅导室建设。
各学院要立足自身特色,理顺思路、稳步推进成长辅导室的建设,进一步规范辅导室的日常运行,做好成长辅导日常的原始记录并注意及时存档相关材料,学工处心理中心拟定于10月中旬组织全体副书记到各学院开展成长辅导交流活动。
4、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培训工作。
学生心理普查作为沙巴体育心理健康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了解学生心理动态、建立心理档案的重要途径,学生处心理中心将于10月底面向新生带班辅导员开展新生心理普查培训工作,请二级学院新生带班辅导员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参加。
5、做好因心理原因复学学生的管理工作。
学生因心理原因休学后申请复学的,请根据休学期满、本人申请、家长陪同、医院复查、心理中心评估、二级学院共同商议等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学校复学要求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复学后,辅导员应密切关注学生的生活、学习以及情绪状态,主动提供心理支持,必要时及时转介,按时报送学生预警信息。
四、资助工作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10月9日前,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并上传至湖南省资助系统贫困生库。
2、完成国家奖学金的申请评定工作
10月4日前,报送《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2020-2021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10月8日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信息导入湖南省资助系统,并导出报送《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签名手写)、《湖南工学院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简介表》以及学院公示材料。
3、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10月29日前,做好评选结果公示、上报、录入系统工作,确保五大类贫困学生必须保证最高额度资助金。
4、做好临时困难补助的申报、审核工作
10月22日前,做好临时困难补助申报的宣传、收集材料工作,并报送纸质、电子材料。
5、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10月10日前,根据《沙巴体育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的公告》,做好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升的宣传工作,并完成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录入。
五、国防教育工作
1、组织好“爱我国防”演讲人员的选拔
根据衡国教【2021】2号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各二级学院继续做好“爱我国防”演讲人员的选拔,于10月30日完成,报武装部唐少军处。
2、兵役登记
10月30前完成在校生兵役登记工作。
六、学生公寓管理工作
1、核对学院学生的住宿情况,与住宿系统系统要保持一致,10月底完成。
2、根据“文明型宿舍”和“学习型宿舍”创建通知,认真开展学院“文明型宿舍”和“学习型宿舍”创建工作,10月底完成。
3、二级学院每周开展宿舍卫生大扫除工作,做好宿舍卫生等工作。
七、完成学校巡视相关工作任务和审核评估第一阶段评建工作任务。
八、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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