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年09月17日 编辑: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现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校园管理
在学校封闭式管理期间,在校学生按照“非必要不出校”的原则,无特殊情况坚决不外出;确有特殊情况需外出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衡阳市区。外出及返校相关要求具体如下:
1、学生填写请假单一式三联(二级学院、保卫处、学生本人),提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2、坚持“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二级学院受理学生请假单时,由班主任、辅导员、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依次审核,注明签批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加盖学院公章。
3、外出学生注意做好健康防护,佩戴口罩,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4、外出学生返回校园时,应主动出示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证件。校门值班人员应严格核对请假手续,再经值班志愿者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等,一切正常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严肃监督问责
1、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在校园封闭管理期间,出现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沙巴体育疫情防控期间<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有关条款适用的解释》等相关规定,从严从快从重给予相应处分。
2、各二级学院党政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带班辅导员、班主任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和带班责任制,切实做好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在相关工作中,因担当不够、落实不力,导致学生出现违反校园疫情防控要求的,根据情节轻重,将对班子及个人依纪依规予以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其他注意事项
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或上级要求有新的调整,进出校园管理政策也会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学校将及时通知。
附件:湖南工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请假条
学生工作部(处) 纪委办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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