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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体育做好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1日 编辑:袁野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沙巴体育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学助〔202037及《湖南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工学字[2020]4)等文件要求,结合沙巴体育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必须是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为成绩优秀者,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二)根据《沙巴体育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学助〔202037的要求,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要保障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城镇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原则上获得资助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参评当学年度的学业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其中,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学业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都必须在评选范围内的10%以内;如排名在10%—30%之间,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四)二级学院要指导并督促学生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一式两份)、《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对有关内容认真核实、严格把关。

(五)各二级学院进入湖南省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统一使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表格,不得更改表格里其它的内容、格式,或使用自制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申请表格用A4的纸正反双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注意:请获助学生在系统填写后再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200字以上,推荐理由100字以上,院系意见100字以上,要求字迹清楚,不同学生的申请理由、推荐意见和院(系)意见能雷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150字以上,国家助学金申请理由100字以上,如只填“学习成绩优异”、“家庭贫困”等将不受理申请,各二级学院在收集学生的申请表时请先认真审核学生申请表,然后再将信息输入进国家奖助学金系统中)

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安排情况

(一)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安排情况表

学院

国家奖学金(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

秋季国家助学金(人)

机械工程学院

3

64

助学金名额待省中心确定名额、新生开学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束后再行分配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4

87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3

63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4

87

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3

51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2

48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100

外国语学院

2

32

数理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1

11

合计

27

543


(二)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额为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实行等额评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

三、推荐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11022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评选工作,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报送材料电子文档发送273580990@qq.com,纸质材料送到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润泽三栋)。

21030日前,学生工作处将材料汇总、处务会议初审、院领导审核、在沙巴体育公示5个工作日、报院务会审批。

3112日前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 国家励志奖学金、

    1、10月28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评定工作,需要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报送材料电子文档发送273580990 @qq.com,纸质材料送到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润泽三栋)。

    2112日前,学生工作处将材料汇总、处务会议初审、院领导审核、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院务会审批。

    4、109日前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 国家助学金

    1、115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评定工作,需要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报送材料电子文档发送273580990 @qq.com,纸质材料送到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润泽三栋)。

    2119日前,学生工作处将材料汇总、处务会议初审、院领导审核、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院务会审批。

    4、1116日前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材料报送要求

    1、具体报送材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表》、XX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报告》、《湖南工学院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简介表》、《学生优秀事迹材料》(见附件1-7);湖南工学院学生成绩卡。

    2、注意事项:表格统一使用资助中心通知的附件表格,不得涂改或出现空白项,汇总表请学生确认信息并签名,特别注意学生姓名、入学年月、学制要准确无误,避免错误的信息给后续的工作带来不便。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加强领导,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学院评定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细则;

    2、要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严禁班级从获奖助学生中收取经费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获奖助学生使用奖助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助学生捐赠捐助奖助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资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3、申报国家奖学金者,须同时填写“湖南工学院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简介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由带班辅导员审核后交各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各一份存档备查。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获奖人数20%择优选录,填写“湖南工学院获奖学生优秀事迹简介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由带班辅导员审核后交本学院和学生工作处各一份存档备查。

    4、加强对获奖助学生的感恩教育引导工作。各二级学院组织所有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湖南工学院获奖受助学生志愿服务暨公开承诺表”,交辅导员和学院各一份存档备查;于每学期末提交“湖南工学院获奖受助学生志愿服务主题活动统计表”。

    5、有关表格请通过湖南省学生资助系统下载。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李琪    联系电话:3452136

     

                                    学生工作部(

    20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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