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09月15日 编辑:刘静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保护在校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积极引导广大学生对“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有效遏制“校园贷”等违法犯罪活动向校园渗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沙巴体育进一步加强校园贷风险防范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体学生中进一步开展“校园贷”专项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20年9月至11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增强防范意识。要将金融常识教育纳入学生日常教育工作,通过主题班会、宣传展板、易班班级等载体,向学生普及防范“校园贷”基本知识,强化学生金融知识和诚信意识,教育学生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引导学生保护个人信息,勿将个人身份证、学生证等借给他人贷款或购物,珍惜个人信用。
(二)开展文明消费观教育,净化思想源头。结合典型案例,开展文明消费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合理消费、理性消费、科学消费”的正确观念,及时发现学生的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开展精准帮扶,解决学生实际需求。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科学管理,动态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情况,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实施精准扶贫帮困,关注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的刚性需求。特别是做好突发意外导致生活窘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关心学生应对突发性的消费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 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好此项活动,要深刻认识当前“校园贷”的风险防患的危害性,广泛宣传动员,精心组织开展相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活动覆盖所有学生,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加强管理,防止渗透。各学院要把防范“校园贷”教育作为新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防止非法借贷平台通过QQ群、微信群等向校园渗透。密切关注学生生活、思想动态,以班为单位,逐一了解班级学生“校园贷”的状况,发现学生有不符合其经济实力的开支、频繁向同学朋友借钱等不合常理的经济活动要及时从外围了解情况。
(三)精准资助,关注诉求。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学校形成的“奖助勤贷减免补”学生资助工作体系,强化政策落实落细,精准资助,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服务水平。要畅通学生诉求渠道,认真对待学生反映的“校园贷”问题,引导和帮助学生以积极的态度,依法、理性维权。加强对陷入“校园贷”陷阱学生的心理疏导,帮其渡过难关。
请各学院于11月30日前将“校园贷”风险防范宣传教育活动总结(要求图文并茂)纸质版提交学生工作处(部)学生事务科,电子版发送至425008697@qq.com。
学生工作处(部)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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