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0日 编辑:刘静 浏览次数:[]
校属各部门:
为确保2020届毕业生安全、顺利、文明、愉快离校,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2020届毕业生统一离校时间:6月24日。
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月17日至6月24日。
二、工作安排
(一)教务处
1、负责毕业生考试等工作:本科生学位英语和计算机考试工作在6月15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生6月18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
2、牵头做好毕业典礼及学士学位授予工作(毕业典礼6月22日上午9:00);
3、负责毕业证发放工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时间为6月24日上午8:30;
4、负责毕业生学籍整理,7月15日前完成。
(二)财务处
1、清理毕业生学杂费,通知各项欠费毕业生在6月10日前交清相关费用,如未交清各项费用,由财务处将学生名单送交教务处,由教务处按规定处理,如无欠费则通过;
2、6月10日前,发放毕业生各类奖(助)学金等。
3、6月15日前,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要求做好毕业生退费工作;
(三)学生工作处(部)
1、与各部门协调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2、办理毕业生乘车优惠证明;
3、组织宿舍房管员配合学院一起完成毕业生宿舍财产清查、钥匙收缴等工作。
(四)组织部
做好毕业生组织关系的转出等工作。
(五)宣传部
营造良好校园氛围,加强宣传报道,做好优秀毕业生的事迹宣传等工作。
(六)校团委
1、清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做好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
2、加强沙巴体育建设,为毕业生离校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七)招生就业处
审核毕业生资格、发放毕业生派遣单等工作。
(八)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清理毕业生宿舍财产等工作。
(九)后勤管理处
1、组织毕业生于6月3日至6月24日完成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做好清退毕业生水卡、餐卡等结算工作;(应届毕业生可在充值点进行退钱,水卡退费时间为6月14日至6月30日;餐卡将于6月24日起停用,卡内余额由财务处统一退至学生银行卡内)
3、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保卫处
1、加强安全巡逻,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维稳工作;
2、处理学生纠纷,化解矛盾,营造和谐校园环境。
(十一)图书馆
负责毕业生图书归还工作,6月16日前清理毕业生借书情况,及时在毕业生离校系统中更新学生图书归还数据,如无欠书欠费情况则通过。
(十二)档案馆
负责档案收集与整理的组织工作。6月20日前档案馆与各二级学院协调,负责安排各学院毕业生档案归档时间。同时,由档案馆做好联系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做好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
(十三)网络信息中心
统筹安排毕业生离校系统的维护工作,为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熟悉、使用系统提供技术支持。毕业生离校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17日至6月30日。
(十四)各二级学院
1、按照《湖南工学院2020届毕业生思想教育方案》要求,开展文明离校等主题教育活动;
2、组织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管理人员深入学生宿舍,掌握情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热情服务;
3、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
4、协助后勤管理处组织毕业生做好体检并填写《毕业生体检表》;
5、加强检查和督促,组织做好毕业生宿舍卫生的清扫工作;
6、积极做好毕业典礼的组织协调及本学院的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学生毕业之后,确因学习事宜需推迟离校,本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登记汇总,交学生工作处(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由学生工作处(部)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协调各二级学院办理临时住宿手续。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统一思想,提前谋划,周密安排,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二级学院《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于6月16日前交学生工作处(部)学生事务科。
3、各部门要规范流程,简化手续,耐心热忱地为毕业生离校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湖南工学院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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