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湖南工学院申硕目标管理特别奖励方案》已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6日
湖南工学院申硕目标管理特别奖励方案
为力争早日达到申硕基本条件,根据学校现状,现就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业绩进行特别奖励。具体项目如下。
一、国家级科研项目
新增获批立项国家级科研项目,分别给予立项依托教学院(部)、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奖励。
1.一般类项目奖励立项依托教学院(部)3万元/项,重点类项目奖励立项依托教学院(部)10万元/项。
2.以10项一般类项目为年度基本任务,超出基本任务的,一般类项目奖励科技与校企合作处2万元/项;重点类项目奖励科技与校企合作处8万元/项。
二、科技成果奖
新增科技成果奖,给予立项依托教学院(部)、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奖励。
1.新增获得科研奖励,给予立项依托教学院(部)奖励。国家级一、二等奖分别奖励20万元/项、10万元/项;省部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万元/项、8万元/项、4万元/项、2万元/项。
2.新增获得科研奖励,给予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奖励。国家级一、二等奖分别奖励10万元/项、5万元/项;省部级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项、4万元/项、2万元/项、1万元/项。
三、教学成果奖
新增教学成果奖,分别给予获奖主持人所在教学院(部)、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奖励。
1.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获奖主持人所在教学院(部)20万元/项、10万元/项和8万元/项奖励;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获奖主持人所在教学院(部)4万元/项、2万元/项和1万元/项奖励。
2.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10万元/项、5万元/项和4万元/项奖励;获批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奖励教学质量建设与评估处2万元/项、1万元/项和0.5万元/项奖励。
四、国家级一流课程
新增国家级一流课程,分别给予立项依托教学院(部)、教务处奖励。
1.新增获批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立项,奖励课程所在教学院(部)2万元/门。
2.以3门为年度基本任务,超出基本任务的,奖励教务处1万元/门。
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及教材建设奖
1.新增认定国家级规划教材(以相关政府行政部门认定为准),分别奖励专业所在教学院(部)、教务处6万元/部、3万元/部。
2.新增获评全国教材建设奖,分别奖励专业所在教学院(部)、教务处20万元/种、10万元/种。
六、国家级教学建设研究项目(基地)
新增获批国家级教学建设研究项目(基地),分别奖励立项依托教学院(部)、教务处2万元/个、1万元/个。
七、生均办学经费奖励
至2025年申硕简况表填报之时,生均办学经费达到4万元/人,奖励财务处50万元。
八、师资队伍建设
至2025年申硕简况表填报之时,生师比低于17:1,博士比例达到30%,奖励人事处20万元。
以上所涉及到的“新增”是指2024年度和2025年度获批或立项的业绩,以批文为准。所有指标必须为申硕简况表的有效指标。相关业绩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湖南工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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